有鑑於非進修部部員可能不知道「麗江古城」是什麼,因此我就純粹以觀點的論述來發表我個人的看法。
為什麼要發展觀光?這個問題應該放在如何發展觀光之前。
其實從現在服務業發達的角度來看,「觀光事業」就像產業一樣,一個地方若能以觀光資源為號召,便能藉此帶來繁榮,累積財富。基本上,現在台灣各地的觀光名勝都在在著這樣的特質,各位可試想:若一個地方有著足夠的就業市場,它何需要發展觀光?因為在發展觀光的背後,帶來的是更多不可預期的衝擊,不論是環境維護上、生活作息上、還是文化傳承上……。
我們今天以外來者的角度看「發展觀光」這件事,多少都存在著自私的想法,多半認為「這麼美麗的風景理當為大家所共享」。殊不知,一個構成觀光地點的要素,往往不只是自然風景而已,更包括了當地的風俗民情,一個外來客對他們帶來的衝擊可能不大,但一大群外來客便可能會徹底改變一個地方所僅存的文化,取而代之的是商業化的觀光行為,剩下的可能只是勉強維護的老街古蹟,而不再有一絲屬於當地的無形文化。
當我們在享受觀光資源的同時,往往不知不覺的把當地住民當成觀光主體,對他們的生活產生打擾。就好比政府認定你家具有古蹟價值,而禁止你做任何內部格局或外部形貌的裝修,你會願意嗎?對你而言,這是古蹟,理當被維護;但對居民而言,這是他的家,但卻處於淪為公有財的狼狽。然而居民和廣大的社會意識相較起來必定是少數,因此今日我們在發展觀光的時候,從當地的角度出發才能算是足夠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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