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碰到漁服的人、想起漁服的事,讓我不禁想上來留言看看。
說來汗顏,從卸任社長後,除了烈諄還在時,爾而還會回去,之後就再也沒有,
其實從卸任後,就告訴自己再也不想回到漁服這塊傷心地,但因為當時對下一
屆社長多少有點責任,所以,還會回來關心一下社團狀況,之後再也沒有了。
事過數年了,現在去回想過去的種種,似乎也多了些理性,不再感到傷心,而
有的是許多美好的回憶及對漁服的感謝。
時常會上來看看你們的留言,也知道漁服似乎面臨到了些許的瓶頸,但我也相信
:只要漁服還有一個有抱負的的人,這些問題一定都可一一解決。
看到你們在討論社長改選的事,也知道你們上次開會後因為贊成票未滿2/3所以
無法順利改選。看到你們的討論,讓我拉哩拉渣想了幾點可以分享:
◎我在擔任社長時,是很少會有老骨頭會回來的,但現在我看到了許多老骨頭似
乎很常回來,這是好的,起碼這樣的結構比較健康;但我對於老骨頭的定位,並
不會期望他們「干預」社團的決定,而是扮演一個有經驗者、被諮詢的角色,並
且對於現任者給予完全的支持,這並不是指沒有意見,而是決定權交給現任幹部
,並且在最後給予正面的支持;就好像社員大會,我自己會期望老骨頭扮演提供
意見、想法、疑問及信念的人,而不要去反對。我也相信老骨頭出席社員大會應
該不是只為了行使章程賦予權利,投下一票,更重要是對社團抱持期望、想要付
出自己的經驗,並尊重社長候選人對社團高度的熱忱及其精神,也許他的經驗不
如你,但服務性社團的價值不是只在於這些經驗而已吧。
◎其次我想起來的是一個制度的問題,我記得我在擔任社長,對於下一屆社長的
選舉辦法中加了一條同額競選贊成票要過二分之一(其實那是我遵循前人的傳統)
,其實那時我自己很明白,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而已,因為只要章程中沒有規範
同額競選的規定,同額競選視同絕對當選,我說這個並不是要表達我對現況的意
見,畢竟我很久沒回社團了,我更不清楚三分之二的數字從那一屆開始的,但我
想表達的是我在擔任社長時一直有的觀念,就是我們要勇於挑戰傳統,對於學長
姊及老骨頭寶貴的意見及經驗,絕對要謙虛地接受,但不要把它視為傳統,甚至
一代傳一代,妨礙了社團無限想像空間的成長,這也是為什麼我支持老骨頭扮演
諮詢角色,而不是決定角色的原因,我們的不可能,並不一定代表是學弟妹的不
可能,從前我在就任社長前我的學長姊就常常會跟我說:這個不太可能做的到、
那個不會成功,但也因為我的堅持,達成了那些學長姊認為不可能的事,證明了
理想是無限成長的動力(但我也認為絕不是證明學長姊錯了)。
◎接下來就是發發牢騷,有感而發,想想我自己以前推動的事,其實現在從另一
各角度來看我已經不那麼支持從前的自己。從前在任內努力想要推動社長任期由
一年變半年(後來失敗,在烈諄當社長時才修改成功),因為那時從我個人角度
來看,一年實在很累,尤其中途又要換一次幹部,對社長來說太苛刻,甚至那時
會覺得是折磨;現在看來其實還蠻支持任期為一年,因為半年短短任期,光處理
出隊的事就很多,其實很難有空間去解決社團一些其他的問題,所以造成社團一
直反覆在做同樣的事,一直做一直做,在我們那時任期還為一年的時候,我們社
長都會有一種使命感,我們任期長到可以對社團有不同的抱負,一直想為社團嘗
試各種可能,並逐步去修正,期望能夠做到今年一定比去年更好,而且那些的漁
服真的每年風格及重點都很不一樣,像那時社長一上任,社團組織架構一定跟著
會有所調整,以符合新任社長的期望,但社長任期半年,我想也不太可能有餘力
能夠去思考或處理這樣的問題。但我想表達的並不是社長任期應該如何,其實社
長任期半年也有它的好處,起碼社長不會倦勤及專制,我想說的是社團可以更有
創意,我們是服務性社團,固然「服務」是我們首要的工作,「服務理念」也是
每位社員所不可或缺,但社團畢竟是由一群人去組成的,很多事是互相效力的,
問題的解決可以選擇治標的方法也可以選擇治本的方法,我想說的是這群社員很
重要,他們的需要不亞於那群漁村的居民,他們需要成長、需要成就、需要滿足
,甚至需要被關心被愛,這也是很重要,試想一群對漁服怨聲載道的社員去服務
別人不是一件很諷刺的事嗎?
今天寫了很多,改天在寫好了,這只是一些我的想法,希望的是可以給你們一
些不同的思維,而不是引起更多的爭執,畢竟我真的很久沒回來社團,所以很多的
描述會有些失真,那就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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