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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中文系的同學,大家好。 根據中文系系學會章程第四十條規定,系學會必須設立「監事組」一單位,而 「監事組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四週內,分別以公開表決方式產生各年級新任監事。」 監事組設立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代表會員監督系學會之單位。 2.若系學會在任何大小事務上損害會員利益(所有中文系的同學皆是系學會義務會員)  ,監事組可對系學會進行彈劾,並推動罷免系學會會長的權益。 監事組的權利,則有以下兩點: 1.監事組須以現行章程規定、會員大會決議、簡易投票結果為依據,監督系學會是否有 違反之情事。並於八分之一會員提出會長罷免案時辦理罷免投票。 2.監事組依本章第二條規定行使其權利,必要時得由監事長凍結有爭議之系學會費使用 直至召開會員大會或簡易投票排除爭議。 監事組的成員規定,根據章程第卅九條: 「監事組設七人,當屆行政部門成員不得出任。 四名由大學部一至四年級各一名無參與行政部門紀錄者出任; 另三名不限定有無參與行政部門紀錄之名額, 由大學部非行政部門主要成員之年級各一名出任。 七名監事中推舉一人為監事長。」 從以上內容可知,監事組對於系學會及整個中文系的權力之大、責任之重。 因此系學會在此懇請各位同學,於接下來兩周時間抽空思考或討論監事組的適合人選。 屆時系學會幹部與部員將於第四周各年級必修課下課時協助監事組的公開表决。 以上。                                 中文系系學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8.55.155 Ferns:轉錄至看板 B011010XX 09/14 23:24 Ferns:轉錄至看板 B981010XX 09/14 23:28 Sylviachu:轉錄至看板 B001010XX 09/14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