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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討論一下林佳學妹的看法: 我以為學妹個人提出的觀點很好,系學會的確要觀照到所有系上成員的需求, 而非只是那些愛打球、愛辦活動的同學而已。 但林佳學妹似乎比較傾向(我的看法喔),以不支持系學會來使其空轉而重整: 「在我的想法中,如果我不滿意這個系學會, 為什麼我一定讓一個會長順利產生、繼續運作這個組織呢?」、 「如果今天我覺得我不想要這個系學會,為什麼不能以 不參與的方式來決定它的存廢?」 但系學會並非沒有存在的意義,我以為,端看學生賦予他的目的何在。 不能因為這個組織沒有達到你的需求,就說不需要這個組織。 公共領域的存在有時候並非如我們所想的都是實質性的, 例如我所認為系學會應有的功能:協調系上師生意見、舉辦公眾事務說明會等。 如果系學會能代表中文系學生的公共意識的話,我們何嘗不去「改造」這組織? 我以為「改造」並使之符合眾人期待,比「廢除」並一無所有好。 (總不能因為公民覺得立法院很鳥,就廢除立法院吧。) 故改造成一個能符合系上同學期待的會,便可以合理地向各個成員收取會費。 我以為這是很合理的。就像社區的管理委員會會收一點會費一樣, 因為那是維持良好環境、空間的經費,是公益性質的,怎麼可以對各成員標準不一呢? 但如何收取?用途何在?目地何在?才是我們最需要去討論的。 系學會費一直以來癥結就是卡在這裡,我相信林佳學妹也是因此而有所疑惑。 系隊成員可能佔系上比例不到三分之一,但每隊一年卻可以被補助將近六七千塊。 (包含補助款、報名費等。)四五支隊伍加起來就是兩三萬元, 對於少數的人卻分配了多數的金額,分配不均的問題,也是可以必須被檢討的。 ※ 引述《bomb621 (炸彈)》之銘言: : 首先先謝謝學長的指教 : 目前在質疑選舉正當性與改進系學會的一片聲浪之中 : 的確會忽略到一些將來系學會執行上的困難之處 : 還有重選可能帶來的不便 : 然而,系學會如真如你所認知的是一個學生自治團體 : 姑且不論以一個學生自治團體標準來說,目前系學會的功能似乎有限 : 一個學生自治團體如果在正當性出現爭議的時候 : 如果無法對其合法授權的來源(學生)有所交代 : 那麼豈不是與學生自治團體此一名稱相互矛盾? 然後回應宥霖,事實上重選並不耽誤太多系務空間。 如果發現而大家不說,因此而有了不能說的秘密,日後爭論的空間更大, 要付出的成本不見得更少。有時候問題在發生伊始就攤開來說,可能傷害會最小。 慰祖學長說:「就算三月選會長,交接工作不見得會更好。所以跟重選沒必然關係。」 他還說:「不一定是候選人、有做事的人才能批評。」 (因為系務是屬於公共領域的範疇,只要有系胞身份的人都可以參與。) 所以當下首先之急並非抓出歸咎任何人,而是進行系務、選務改進可能的討論。 我強調過了,會有今天這些問題,也是之前幾屆系學會默許下來的慣習。 萬一明年同樣也出現類似的事情呢?我們就這樣吵下去不會進步吧? 為什麼不藉此提出問題所在,加強法規制度,改善選舉事務呢? : 如果以做事為先 : 不必理會系內學生的意見的話 : 那系學會又何必要用選舉尋求合法民意 : 逕自在系辦公室下成立一個由學生組成的行政單位不就得了? : 之前似乎也有同學談到「系學會是否真的需要辦這麼多活動?」 : 系學會似乎總是在各種活動間忙碌難以自拔 : 這牽涉到我們每個人對於中文系的認同與要求 : 我以為,將來系學會長與其團隊決定之後 我也以為,這並非僅是系學會長及其團隊能決定的。 讓系學會長成為系學會長的是民意而非誰授予直接的權力。 這應該是系上所有有認同感的成員都需要加入討論的, 如果系學會團隊通過:全力舉辦活動。 那不是回到討論的原點嗎?一點意義都沒有吧。 重點不是會長想做什麼,重點是我們要讓他做什麼。 : 在一個較為公開的場合,讓系上有興趣的同學一起來關心: : 將來系學會應該如何運作,會遇到什麼困難,招募有意願來幫忙的人 : 是比較恰當的方式 同學不必如此含蓄,根本是需要一個「完全公開」的場合來做改革的。 並且就算最後不能來幫忙的同學,也還是系學會的一份子, 因為這是「系學生自治會」。廣義的成員就是所有學生。 但現在我們很自然會把這些弄庶務、跑活動的同學當成「系學會的人」, 如此讓一些不能參加活動的人感覺被排除在外, 所以這個團體很自然地無法代表全部成員。 : 我不能否認這次的風波讓下任系學會長的負擔加重不少 : 個人在將來系學會的運作上也希望能出到一點力 : 也因此,我並不覺得有必要犧牲學生自治之精神去強求一個有爭議的「自治團體」出現 : 而事實上,兩者是不必然衝突的 : 今天發生這項爭議 : 相信不少原本不關心系學會的人也會開始思考系學會跟自己的關係 : 系學會的功能、效率,是否有可以改進的地方 : 甚至到自己是否能參與這項改變 : 相對於原本一般學生對於系學會的疏離態度 : 我以為這也是值得高興之處 : 最後,就如同一個國家的政府不必然一定得由公務員自己跳出來批評 : 所有的公民,都有那個資格與義務去參與公共領域,對政府提出批判與建議 : 而這也是選舉制度之精神所在 : ──因此我不認為關於系學會這個「學生自治團體」 : 身為中文系的任何一個人,會沒有對於今天的選務疏失表達關心的權力 : P.S.如果學長本身對於言談禮儀並無所拘 : 但也至少希望您在公開場合發表言論時能克制一些激烈的修飾語,注意他人觀感 : 以維持平和的討論風氣,謝謝 今天選務缺失或許只是整體系學會制度缺陷的一角, 整個有缺陷的系學會只是校園學生自治制度缺陷的一角, 整個學生自治缺限只是台灣的公民意識與參與缺陷的一角。 當你們發現了一個小錯誤,接下來如果本著這種「程序正義」的精神的話, 一定可以發現更多學生自治稀奇古怪的事情。 你們會發現舊總圖的四系系學會都沒人打掃,爹爹不疼姥姥不愛, 又狹窄又骯髒,然後還要遵守一堆奇怪的「公約」。 莫名的是,學生提出週末、星期天自由開放學生使用的請求, 卻被文學院以「假日開放容易遭受破壞」為由拒絕了。 被要求簽約的是四系系學會,討論權益時卻沒有相等的空間。 這種學生自治又叫做什麼?更正一個選務的瑕疵可以給我們未來更多相應的「正義」嗎? 所以路還很長吧! 我是張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22
idrilann:張爸都不張爸了張爸 他知道文院很窮都不說文院XD 05/09 02:00
idrilann:我有個小小的問題 系學會"內"自己的垃圾為什麼不自己丟? 05/09 02:01
bomb621:不得不推:) 05/09 02:03
sidelight:道理是這樣沒錯啦,但實際上人性顯現出來的就是,懶。 05/09 02:03
ryan0601:雖然只有推一個字感覺很沒誠意 但是真的就是推 05/09 02:04
sidelight:路邊放垃圾桶也是因為不能期待逛街的人自己把垃圾帶回家 05/09 02:04
Kotonomiya:餅人好像葉慶柄 05/09 02:06
sidelight:文院裡面有漂亮的垃圾桶,隔幾步系學會卻沒有,不ok。 05/09 02:05
sidelight:所以系學會廁所裡面有很多垃圾這樣,有因就有果。 05/09 02:08
siren1002:系學會裡垃圾以前有排班丟的 05/09 02:26
siren1002:也曾有人提議要在系學會加裝飲水機 05/09 02:27
jieping:系學會真的需要垃圾桶!!!這樣真的不ok!! XDrz 05/09 06:14
belugawhale:的確該好好思考這堆問題 05/09 20:23
idrilann:那為什麼就有人把垃圾丟在系學會桌上地上? 05/09 20:23
duckycc:我也認為系學會要有垃圾桶,為了怕大家亂丟就不設跟文院沒 05/09 23:14
duckycc:兩樣說..... 05/09 23:15
reverence:對付人性的懶惰 只好用這種手段了 ( ′-`)y-~ 05/10 00:01
adwy:關於垃圾桶的事,文院負責倒垃圾的阿姨告訴我, 05/11 14:25
adwy:垃圾車每個星期的某一天的某一個時間,會在哲學系館收垃圾。 05/11 14:25
adwy:"垃圾自己要準時倒啊!"當時我把系學會累積的所有垃圾放到 05/11 14:26
adwy:文院垃圾桶時,被這個阿姨數落的一番。 05/11 14:26
adwy:但我認為以文院四系系學會的流動人數來看, 05/11 14:27
adwy:要求文學院在系學會增設垃圾收集點,是很合理的。 05/11 14:28
sidelight:我有一次倒垃圾也被阿姨這樣唸。 05/11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