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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回應,對於你的說法,我有兩點回應。 第一點,我並非認為程序正義不重要, 我的觀點在於,如果程序正義所帶來的壞處這麼多, 好處卻很少,我們是不是一定要堅持正序正義? 在此我不想辯論義務論與目的論的誰是誰非, 因為我們面臨的是真實的問題,我只問最真實的狀況。 這樣真的合理嗎? 還是我們寧願堅持程序正義,搞到大家都沒好處? 修改補上: 或是有人願意堅持程序正義,我沒意見, 不過請提出堅持程序正義以後,仍然可以維持效率的方式, 沒有的話,請向現實妥協。 第二點,這場選舉是不是真的那麼沒有民意基礎? 請注意,一百零二人的投票中,超過八十票同意, 請問民意基礎薄弱嗎? 今天又不是說超過半數的人不同意,我們卻仍然要選上的人上任, 新舊規章之間固然有差異,可是我請問實際上選出來的結果, 可否證明候選人支持薄弱? 附註;有關「激烈修飾語」的問題 我原文整篇文章之中只出現過一次「他媽的」, 在那裡當語助詞用,當然你要把他當形容詞也可以, 當語助詞用時,無義;當形容詞用時,對「程序正義」四個字產生修飾作用。 個人認為在此脈絡之中,「激烈修飾語」的運用, 並不會對平和的討論氣氛有所有影響, 倒是以反面筆法寫出改選後果的那段文字,因為太過露骨的嘲諷, 反而會對平和的氣氛起到反效果。 還有,我個人以為這種修飾語對文章的語氣以及我的立場,具有很強的表現作用, 因此,以後我行文的時候會注意「激烈修飾語」的應用, 但是並不保證在某些特殊語境之中,運用「激烈修飾語」的必要。 如果你只是單純不喜歡,我道歉,下次我一定記得在標題註明: 「內有激烈修飾語,不喜勿入」 (也不一定會有下次,激烈修飾語不一定適合每一篇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163 ※ 編輯: windy512 來自: 140.112.252.163 (05/09 00:02)
lavender0804:唉。有些事老了就會明白的。想到我沒有你橫衝直撞的 05/09 00:08
lavender0804:勇氣和義憤,忽然有點感傷。 05/09 00:09
cyic:"沒有的話,請向現實妥協" 我對這部份挺感冒的。 05/09 00:33
cyic:如果講求效率第一的話 我想也不用這樣辦什麼選舉了 大一到大 05/09 00:35
cyic:四各挑一門必修課 候選人課間時間上台講講政見 直接舉手表決 05/09 00:35
cyic:我想這樣會比勞師動眾的各種程序來的有效率許多 05/09 00:36
PennyLee:達到目的的手段有很多方法 做是歸做事 但做人也要顧及 05/09 00:46
PennyLee:對不起 我又言重了 05/09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