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y512 (月雨)
看板B961010XX
標題Re: [公告] 96級系學會改選爭議說明
時間Thu May 8 23:58:12 2008
謝謝你的回應,對於你的說法,我有兩點回應。
第一點,我並非認為程序正義不重要,
我的觀點在於,如果程序正義所帶來的壞處這麼多,
好處卻很少,我們是不是一定要堅持正序正義?
在此我不想辯論義務論與目的論的誰是誰非,
因為我們面臨的是真實的問題,我只問最真實的狀況。
這樣真的合理嗎?
還是我們寧願堅持程序正義,搞到大家都沒好處?
修改補上:
或是有人願意堅持程序正義,我沒意見,
不過請提出堅持程序正義以後,仍然可以維持效率的方式,
沒有的話,請向現實妥協。
第二點,這場選舉是不是真的那麼沒有民意基礎?
請注意,一百零二人的投票中,超過八十票同意,
請問民意基礎薄弱嗎?
今天又不是說超過半數的人不同意,我們卻仍然要選上的人上任,
新舊規章之間固然有差異,可是我請問實際上選出來的結果,
可否證明候選人支持薄弱?
附註;
有關「激烈修飾語」的問題
我原文整篇文章之中只出現過一次「他媽的」,
在那裡當語助詞用,當然你要把他當形容詞也可以,
當語助詞用時,無義;當形容詞用時,對「程序正義」四個字產生修飾作用。
個人認為在此脈絡之中,「激烈修飾語」的運用,
並不會對平和的討論氣氛有所有影響,
倒是以反面筆法寫出改選後果的那段文字,因為太過露骨的嘲諷,
反而會對平和的氣氛起到反效果。
還有,我個人以為這種修飾語對文章的語氣以及我的立場,具有很強的表現作用,
因此,以後我行文的時候會注意「激烈修飾語」的應用,
但是並不保證在某些特殊語境之中,運用「激烈修飾語」的必要。
如果你只是單純不喜歡,我道歉,下次我一定記得在標題註明:
「內有激烈修飾語,不喜勿入」
(也不一定會有下次,激烈修飾語不一定適合每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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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2.163
※ 編輯: windy512 來自: 140.112.252.163 (05/09 00:02)
推 lavender0804:唉。有些事老了就會明白的。想到我沒有你橫衝直撞的 05/09 00:08
→ lavender0804:勇氣和義憤,忽然有點感傷。 05/09 00:09
推 cyic:"沒有的話,請向現實妥協" 我對這部份挺感冒的。 05/09 00:33
→ cyic:如果講求效率第一的話 我想也不用這樣辦什麼選舉了 大一到大 05/09 00:35
→ cyic:四各挑一門必修課 候選人課間時間上台講講政見 直接舉手表決 05/09 00:35
→ cyic:我想這樣會比勞師動眾的各種程序來的有效率許多 05/09 00:36
→ PennyLee:達到目的的手段有很多方法 做是歸做事 但做人也要顧及 05/09 00:46
→ PennyLee:對不起 我又言重了 05/09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