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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記錄皆是當場寫成,有誤煩提醒修正,先在此說聲抱歉。 也非所有人之言都有記錄到,沒記到並不是你沒發言,可能發言和其他人有重複, 或其他人更完整而納入。 時間:96年06月21日 13:00-16:00 主席:李欣華 紀錄:黃馨儀 出席者:林質安、汪琪、高逢銘、江昺崙、黃奕豪、吳毓純、何宗翰、洪道安、陳韋宏    王怡苹、黃繼葵、胡頎、劉正熙、劉晏瑜、邱璿任、吳嘉浤、謝友翔、陳璽安 劉長安、許涵、王介平、盧怡妗 共22人        列席者:何寄澎主任、張怡茵助教、劉亞柏(課活組) 李慰祖、侑昇(研究生) 共5人 ----------------------------------------------------------------------------- 主席: 本會議乃因應系學會兩次選舉失敗而生。第一次失敗因選務疏失,公告與實情不符, 選舉無效;第二次選舉因為過門檻並未選出候選人。 原欲舉辦第三次選舉,可因B84規章未規定選舉門檻,又有質疑言系學會不因自訂門檻 (二次選舉將B93規章解釋為習慣法行之改選),是以原本決定將二次選舉送交學生法庭審理 。但學生法庭9月才開庭,無法解決當下問題。又假使法庭裁定候選人當選,則無尊重投票 選民,故決定選出一代理人,由B95系學會任,解決暑假過渡時期的會務,並重修章程於開學 後行改選。 侑昇: 代理職不能有"政策決定",只有行政權,無法更訂法條。 現既已因章程問題不能選出下一屆,因先行文之課活組,以特殊情形提延任,待延任後 再依B84章程修法。若課活組不允許延任至7/31後,應盡速修法。 主席: 現在延任問題為章程規定任期只有ㄧ年,又會長疲憊不欲再延任。 而在7/31前修章程有難度。 侑昇: 會長可掛名,事情由會員分配,這是內部問題,只要有人願意做即可。可倘會長卸任, 但代理人即成看守內閣,只有行政權。 亞柏: 課活組立場希望能型學生自治,代理人實不合社團組織法,但只要社團老師核章即可, 畢竟無法查。而課活組能同意任期延至9月,但需知系學會負責人好行連絡。 侑昇: 會長暑假其實無太大責任,宿營、大中盃皆有總召,其他事項找好人分擔即可。會長 只是對未窗口,系學會完整編組即可找到負責人。 主席: 主要的議題解決。 既然可以延長任期,則暑假過渡期是能解決,得不必將選舉送交學生法庭。 9月完成修法並完成交接。 --------------------------------- 章程修訂可考慮面向 ㄧ、會費 江昺崙: 1 系學會費: 系學會最大之爭議,應當明文規定之,將其寫入章程。 許多人都因會費用途不滿足需要而否定系學會,故經費應事先規劃、並考慮預算比例之 問題。經費規劃應藉由章程規定,減少爭議。每部定ㄧ比例(活動規活動部,系隊、體 育節是體育部經費),超出者自己想方法。 2 學生議會成立: 藉學生議會審系學會預算。班代是當然成員,其他再思何生。 胡頎Q: 經費真能反映作為?學術部有做事但花錢近乎零,若經費零是否使他人質疑學術部存在。 又倘學術部擁有預算,是否得花完才能再取得預算,如此造成浪費。 預算比例當由全員大會決定,還是由各部提出? 答: 要先提出實質性規劃才能領錢,而經費比例只是給予ㄧ上限,每年執行可再調。 但還是要想其他配套。 陳璽安: 1 第二次出來參選時有考慮到預算問題,當時希望每月皆有預算會議,班代也能參予討論 ,訊上列出。希望未來能先排好預算,完全公開。 2 之前見有人提出系學會費"分年級收,且多退少補",還有轉系/轉學問題,以及系學會 是否當強制收費之問題。 經費試大家多,多退少補是不可能行。又常常活動會問有無交系學會費給予優惠,但 怎麼確定有無繳交?又大概都只差50元,有無交有差嗎?應把差別做出來。 黃繼葵: 贊成款項ㄧ次收齊,減少收帳麻煩。但應訂定退費細節。 二、章程修訂方法 主席: 修章程是經由全員大會,還是由一組人馬負責,或是由ㄧ人寫? 李慰祖: 應當藉B84章程29條修,17條復決之。 江昺崙: 應特別成立修章程組織。 先經全員大會決定走向,班代修法,全員復決。 黃馨儀: 因先讓全班之班代的重要性、其所參與之議題,各年級才能擇出適合的班代。 大二以上能參予修法,至複決時能有大一加入。 李慰祖: 建議由29條第3點修法,開學後召開兩次全員大會。第一次討論修正草稿,看草稿有無 問題;第二次大會複決。 主席: 班代真有民意基礎嗎? 李慰祖: 不論有無民意基礎,至少複決時能反映民意。 -------------------------------------- 主任: 要先走了,這只是我的想法,供大家參考。 1 交至課活組的報告當一起完成。 2 開會請勿漫談,當有會議流程。 3 此會議似無效力,出席人數不多。 4 ㄧ定要有會員名單,很多事情都要合理,對會員、非會員要做區別。 如會員證、沒交會費不能參與活動。 5 對系學會要有共識,知道非所有作為都會順己意。 繳了最不可能退,分年級收比較不麻煩。 6 不通的事情、要求就別理會。 -------------------------------------- 三、學生議會 江昺崙: 學生議會應放入章程。班代則要進議會或系學會。 學生議會須另闢一新條文。 李慰祖: 議會應成立一新的組織章程。監督系學會。 助教: 可以請上一屆學長姐當顧問審核。 李慰祖: 這樣似乎有嫌疑。參與基數大能有不同聲音。有不滿可向議會提,或是參選議員。 主席: 系上同學在參與系學會後還有人力參與議會嗎? 李慰祖: 制度會影響走向,議會讓其他人有參與切入點,是意見直接表達窗口。 學生法全是第三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22 ※ 編輯: duckycc 來自: 140.112.249.22 (06/22 22:22)
ck07570429:王介平?陳介平? 06/22 22:24
daisyhua:辛苦你了^^ 06/22 23:16
stifling:當"場"寫成 06/22 23:20
Cuey:是"王"怡苹唷~麻煩了,謝謝^^" 06/23 05:39
YukiyaNiwa:cclee叫宥昇 06/23 09:01
YukiyaNiwa: 侑 06/23 09:05
※ 編輯: duckycc 來自: 59.115.133.203 (06/23 11:58) ptter4:轉錄至看板 NFLLD 06/23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