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新聞和看報紙 想到很有趣的問題
呂秀蓮女士對於自己的處境表示如同打入深宮的怨婦
而幾乎所有的人都說是她不明白副總統本來就是備位而已 沒啥實權
(其實我蠻同情她的 陳水扁有事不找這個憲法規定的副總統商量 卻去找
一個來源莫名其妙的國策顧問團 很怪)
卻讓我聯想到我們的正副會長的權利分配
副會長也是會長的"備位人選"嗎
除了會長有事時代為主持會議 傳達會長的話
她還有什麼主動的權利可以做嗎
雖然這個問題好像有點想太多了
畢竟很多活動都是打散幹部去分組的
不過我覺得無聊時還是可以給大家想一想啦
副會長她存在的功能是什麼
她是不是應該像會長一樣有任何大小活動的時候都去關心去監督
還是僅是"備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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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屬於你的 我借來寄託 卻變成我的心魔
你 屬於誰的 我剛好經過 卻帶來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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