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iching (按圖索驥) 看板 mosquito
標題 Re: [單車] 武嶺贊助大要
時間 Mon Apr 26 23:57:2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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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zoo (耶~遷版成功了)》之銘言:
: ※ 引述《kazoo (耶~遷版成功了)》之銘言:
嗯哼,我大概瞭解你的意思。
因為沒有參與活動籌畫,我的質疑可能會讓你感到相當妨礙,
不好意思,那我再說清楚一點喔:
你說「當初波版是希望大家提供具體一點的點子」,
但不得不說的是,就我而言,完全不覺得黑松汽水的FIN和我們的武嶺會師有什麼關係,
不管是想像的或是藝術上的。
前面你說黑松希望「加強我們網宣的部分,
幫忙他們宣傳FIN這個商品」
仔細想想,贊助與被贊助者這樣的分際不會不正常嗎?
他們需要的廣告公關,而我們所能提供的只能是形象宣傳。
因為我們是主辦單位,不是廣告公司喔!
換句話說,我們可以讓大家知道武嶺會師的運動飲料由黑松贊助,
卻不可以誤導其他人,我們是為了廣告FIN這個飲料,而舉辦武嶺會師的。
上述可能過於嚴肅了,不過另外:
假如要用網宣(BBS)、而且又是文字來呈現「FIN & 武嶺 」,
只會給人一種突兀而牽強的感覺。(至少我這樣覺得)
(其實我也仔細想過,左思右想卻怎麼都不對勁)
不曉得kazoo在完成「跟FIN一起上武嶺,武嶺也可以很easy」這樣的文字時,
是什麼感覺?
就我自己感覺啦,有些地方仍有修改的空間。
另外的疑問是,FIN & easy &武嶺 變成因果關係了啊
→總覺得怪怪的,可能是我想像力不夠...
講了這麼多,我的比較具體的建議是,省略BBS的無力的標語網宣,直接說明:
黑松對本活動貢獻了相當有利且實質的幫助,
其中以 FIN 運動飲料的補給最為優質,
我們堅信單車運動的健康、活力與熱情因此凝聚!
就這樣囉。
→ kazoo:最後終於有東西了,超感動的^^ 推140.112.102.188 04/27
→ kazoo:我應該說我是拋爛磚引美靜^^ 推140.112.102.188 04/27
→ KyleNTU:最後那個標語就直接採用吧! XD 推 218.167.163.35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