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 of all, 本活動的協辦人本來應該是我的
但因為課業和宿舍問題不但無法協辦, 當天也無法參加
看到主辦人獨自一人很認真的扛起一切責任
深感愧疚
先跟辛苦的主辦和所有參加活動的人說生抱歉
再者, 在活動出一點狀況後po檢討文的確是一件直得鼓勵的事
"you are great"
"you're so good"...
Blah, Blah, Blah...
But where's your comment's? Your thoughts?
我相信主辦人被鼓勵會很高興, 但是她的原始目的是要大家作深入的討論, 提出意見
So, bring it on!!
---
※ 引述《candy912 (橘子貓)》之銘言:
: ...以下是活動行前及當日的個人建議和檢討:
: ----------------------------------------------------------------------------
: 行前:
: 1. 雖然事先已用機車探路過決定路線,
: 但原應在活動公告張貼前就以腳踏車探路以了解實際路況,
: 主辦人卻因個人私事拖宕進度沒去探路,而晚了幾天貼出活動公告,
: 遲至活動前兩天才騎腳踏車去探路。
: 2. 上週五遇雨,一直到中午才出發探路,錯估了單車和機車的時間差,
: 以及雨騎造成的體力損耗,導致人還在109的山路上就天黑完全不見前路,
: 勉強靠前燈微光下坡,其實自己也知道危險...算是沒盡到保護自己的責任吧。
下次小心
: 3. 原先已和協辦人約好探路日期,但協辦人卻沒注意時間,而另行和人有約。
: 我認為一個活動的主辦協辦最基本的責任就是對路線有所了解,
: 對於這點希望未來的協辦人能夠多注意協助主辦人。
: 4. 活動報名表已註明報名後請把手機號碼寄給主辦人方便連絡,
: 但從頭到尾只收到一件。另外一位則是主辦寫信去要電話時才告知不克參與。
: 又活動公告已寫借車到期日為週五中午,仍有人週六才報名借車,故拒絕。
: 希望往後大家報名時能更留意活動公告。
活動公告並不是僅供參考
請大家注意裡面的內容
: -------------------------------------------------------------------------
: 活動當日:
: 1. 因為不確定雨勢,主辦人宣佈活動是否成行以及更改集合時間的時機都略遲,
: 原應7:40集合改至8:00,導致部分住較遠沒上bbs的人7:40抵達校門不見人影。
基本上, 除非已經確定每個人都已經知道時間往後延的事情
否則主辦或協辦最好還是要在原約定時間到原地點等人
其實bbs有時並不是很可靠
這點要注意
: 2. 集合時出現三位沒在報名表上的人,通常這就交由主辦人決定是否接受參與,
: 而我決定讓他們參加,這也表示我必須負責他們的狀況。
: 3. 主辦人自忖騎乘速度不算極快,故請託一位騎公路車的友人帶隊,
: 在爬坡的時候則開放大家以自己的速度騎乘,先抵達者在收隊點等待。
: 後來發現其實大隊出活動不比練車,維持均速比不讓人落單或超前太多更重要,
: 且一群人騎車往往也是互相聊天認識的機會,一逕往前反而失去活動樂趣之一。
: 建議未來的活動主辦人對自己有信心一點,以合適的速度帶領前進即可。
Not a bad idea
: 4. 本次活動屬於社團正式活動而非私約,帶隊和押隊的人應該隨時注意自身責任,
: 在收隊或出發時不該追求一己速度而把大隊遠拋在後,
: 或是仍玩樂聊天忘記提醒大家出發,讓大隊斷成兩截。
: 5. 主辦人沒有事先了解每個騎乘者的狀況,誤以為兩位騎公路車的參加者都很有經驗,
: 沒有提示路況難度。致使其中一位因為不習慣卡踏而腿部抽筋,
: 另一位則是在下坡時為閃避溼滑路面而摔車。
呵呵, 並不是每個騎跑車的人都自動升級為強者喔~
: 6. 由於本次活動路線的下坡都屬緩坡,故我沒有安排分批下坡,
: 沒有想到下坡還是出了狀況,未來各主辦人面對下波路況最好事先多規劃。
我想, 雨天+新生多多少少會增加摔車機會的
主辦不必太過自責
主辦要注意的是事前警告/提醒
和事後處理(如收對等人, 了解狀況, 或確定是否有人幫忙處理傷口, 是否須送醫之類的)
: 7. 這是本次活動我最不滿意的一點:有人出狀況時沒有人聯絡主辦人。
: 有人摔車那一段下坡,我率先出發,摔車的人似乎是第四個出發的,
: 等我和第二位抵達者在下坡終點等待超過15分鐘許多仍不見人影時,
: (那段坡以30km/hr騎最慢五分鐘也就到得了。)打電話給協辦沒人接,
: 給另一位協助的朋友才知道是有人摔車了...我趕緊告訴他,
: 在他幫我背的背包裡有帶簡易醫療藥品,並請他催其他人不要全聚在出事路段,
: 沒事的人趕快先下坡到終點集合,較有經驗的人留下協助處理就好。
: 也許是因為我第一次帶隊能力不受信任?後方有老手就覺得不必通知主辦人?
: 但一個活動的主辦人是需要掌握整個大隊狀況的!
: 且我也是唯一實際騎過整條路線的人,並且有查詢過附近派出所的電話。
: 那天很幸運有幾個人都有攜帶醫藥包,也有很具救護經驗的人在內,
: 要不然如果真的毫無準備,又不通知主辦人,難道一群人就在那邊發慌找藥品?
: 而主辦人就一直守在山下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 如果今天事態真的很嚴重,誰該負責?誰能負責?
: 並且讓主辦人第一時間了解狀況也有助於整個行程的安排和大隊的調度。
: 希望未來的活動裡,主辦人不但要注意自身的責任,
: 協辦人以及所有參與活動的人也請重視主辦人的職權。
出發前記得提醒大家有是要打電話
而且主辦, 協辦的電話都要給大家
對協辦不放心的話可以從其於參加者中找可信任的"中間聯絡人"
: 8. 由於出發時間延後,中途有人受傷,故大隊回程的時間也延後了。
: (原本我估計約3點左右回台大,後來是4:20回到台大)
: 我認為一個多小時延後是在合理範圍內的,所以即便是有人因傷速度較慢也是應該。
: 但負責押隊的協辦人在109下坡終點等人時,表示自己五點有事要先回去,
: 基於尊重個人立場我讓他先回去了,但我覺得這不是很負責任的行為,
: 因為今天這不是來參加私約,身為是一個活動的協辦,卻沒有協辦的自覺。
: ...這或許不是太嚴重的事,但如果今天所有人都用這種心態帶活動,
: 那一個活動該怎麼繼續下去?如果參加的人都是新生,回程又出狀況該怎麼辦?
: 再則,變成了一個不良示範。因為繼之又有人表示要自己先回去,
: 但因為該參加者是不在名單上且中途出現的老手,所以我也讓他先回去了。
: 但我不滿意的是,原先參加者中我請託帶隊的那位騎公路車朋友,
: (但中途後幾乎都是我在帶隊,他往往留在最後協助押隊。)
: 原本我想負責押隊的協辦人已走,就請他幫我押隊,注意隊伍後方。
: 他卻表示要陪協辦人一起先回台北,他再騎回來跟大隊會合...
: 原先答應我要協助帶隊押隊的人,現在卻都說要先走,我覺得這很不負責任。
: 出活動的責任也不該是斷續性的,不是"我先離開,待會再繼續"的。
: 爾後我和該友人提出這點,他說是擔心協辦人回程出狀況,
: 但實際上,回程的路線是原路折返且幾乎是一直線前進,
: 還有另一位老手陪協辦人共同回去,我無法接受該友人這種說法。
: 他又說我可以請同路的社長幫忙押隊,
: 但當天的狀況社長已經在幫我照顧受傷的人,所以遠遠落在大隊之後,
: 且社長原本沒在報名表內,如果社長沒出現,大隊中又沒有經驗的人,該怎麼辦?
: 確實主辦人可以機動調度大隊中的人協助,我也很幸運大隊中尚有幾個老手,
: 即便這是假設狀況,但如果每個協助主辦的人都存有"沒有我也行"的心態,
: 我覺得這樣活動是很難順利舉行的。
很抱歉, 落跑協辦我也當過, 不過在出發前一週就先講好了XD
anyway, 這方面我沒立場多說, 不過請再搭應幫忙別人前先把狀況說明清楚
: ----------------------------------------------------------------------------
: 後話:
: 正因為是活動檢討,免不了會牽涉到每個人的行為,我的原意在對事不對人,
: 提出檢討是提供給未來的改進,而不是在追究個人錯誤。
: 在我自己的觀點中,把話說明了,而非惺惺作態粉飾太平,才是真正的感情好;
: 而把問題提出來作改進,才是一個社團進步的方式之一,而非將錯就錯馬虎帶過。
: 希望我這些感受也能有其他人的共鳴。
: 或許有人會覺得"沒這麼嚴重嘛~","事情過了就算了,大家玩得開心就好。",
: 又有人跟我說"這種小問題有誰會注意?單車社的活動就是這樣啦..."
: 但我想重申,以單車社這種戶外活動性的社團,每一次出活動,
: 就要有發生意外以及預防意外發生的心理準備。
: 而每一個帶活動的主辦協辦,也要重視自己的職責,照顧到每個參與者,
: 否則真的發生意外絕不會是"事情過了就算了",也沒人能真正玩得開心。
: 以上是我以本次活動的主辦人觀點,所提出的檢討和建議,
: 由於是個人觀點,也許有很多疏漏或偏頗,歡迎大家提出指正,謝謝。:)
--
~myblog>> http://www.intellidryad.blogspot.com/ <<~
~Get Firefox! http://www.moztw.org/firefox/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