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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檢討活動最要效率的方式是提出原則性的問題, "基本要遵行的原則是什麼?" "類似的狀況以後遇到該如何處理?" 而不是去追究個人的失誤,因為這些才是"已經發生,無法改變"的事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在寫活動檢討時,會把所有的人名都去掉, 而試圖單純就事情內容作闡述。 但既然你提出了活動當日的狀況,我也就當日的狀況和你做討論。 騎在最前方的主辦人,確實也有很多看不到的後方狀況, 所以協辦人或是任何人在活動進行過程及之後,可以隨時和主辦人反應狀況。 同理,在隊伍後方的人也無法掌握整個大隊的狀況,這就是活動事後檢討的重要性。 ※ 引述《wander23 (你昨晚睡得好嗎?)》之銘言: : : 4. 本次活動屬於社團正式活動而非私約,帶隊和押隊的人應該隨時注意自身責任, : : 在收隊或出發時不該追求一己速度而把大隊遠拋在後, : : 或是仍玩樂聊天忘記提醒大家出發,讓大隊斷成兩截。 : 這部分我也要抗議 什麼時候大隊斷成兩截? : 大阪根度假村之後的爬坡嗎? 還是下去瀑布玩水之後? : 我問過您 您說是在瀑布玩水之後大家在玩樂所以讓大隊斷成兩截 : 但是實際情況是 剩下的人是我 智誠 小貓(?) : 因為橋上一台休旅車必須通過而被延誤. : 而且妳要所有的人一看到主辦人開始背背包就必須戰戰兢兢的回到腳踏車上預備? : 拜託! 有人要上卡踏 有人要穿風衣 每個人都有會延誤的理由 : 這已經跟責任感無關了 我希望你不要過度解讀,確實每一次耽擱可能另有狀況, 而我會認為大隊斷兩截,絕對不只是因為一兩次的耽擱。 在本次活動中,首先7-11要進108縣道那段,我已經一再宣佈出發時間, 且因為這段路若是過錯彎就會走到完全不同方向,我更要求隊伍的密集度。 但當時在7-11我已經宣佈要出發以及出發前提醒, 一般的活動參加者動作較緩慢情有可原,等約一半人上車後我就帶過街先等, 卻發現當時的協辦人芳諭都還沒上車,繼續跟小貓以及你等人聊天, 直到我在對街大叫快點跟上來,才看到她催人上車,我會覺得她沒有盡到職責。 類似以上的狀況,沿途發生過好幾次。 像是所有人已經到了109縣道頂端,大隊該出發了,芳諭和小貓還玩得跑不見人影。 瀑布那一段確實如你所說被休旅車擋住, 但我也想問問...為何離開橋的時間差會那麼多? 為什麼所有人都過橋了,獨剩你們幾個? 不是因為當大家都準備上車時,你們還在聊天嗎? : 至於在大阪根之後的陡坡 對不起協辦人我騎不動 所以我用推的 : 被妳解釋成我在玩樂讓我非常的無言. : 更何況那個坡本來就是在考驗個人騎乘能力的時候 大隊拉長是可以預見的. 我必須說明,你真的過度解讀我的意思了。 我的玩樂指的是數次要出發時,幾乎所有人都準備好了, 卻常見到負責押隊的人還在聊天,而原先負責帶隊的人也在最後面一起聊天, 我並沒有說你在大阪根那段玩樂,請不要對號入座...^^" 我也知道那段路是陡坡,也知道有個受傷的軒羽, 一開始上坡前我就說過大家不需要勉強,依自己的速度前進就好。 : : 5. 主辦人沒有事先了解每個騎乘者的狀況,誤以為兩位騎公路車的參加者都很有經驗, : : 沒有提示路況難度。致使其中一位因為不習慣卡踏而腿部抽筋, : : 另一位則是在下坡時為閃避溼滑路面而摔車。 : : 6. 由於本次活動路線的下坡都屬緩坡,故我沒有安排分批下坡, : : 沒有想到下坡還是出了狀況,未來各主辦人面對下波路況最好事先多規劃。 : 這部分個人在平常時就提醒你了 下坡一定要老手盯新手. : 不過這是我的缺失 我在下坡前忘記叮嚀你這點了 : 所以導致摔車. 我也覺得這是我的過失,就如我第五點所提,主辦人沒有事先了解每個參加者狀況。 由於本次活動報名表上的人,我多半和他們騎過車,知道他們的狀況, 且108那段的下坡算是相當的緩(但當天車實在多,閃避上有危險,這也是我沒預料到的) 而...我一直有個笨蛋刻板印象,以為騎公路車者皆強者~XDDDD (因為社上騎公路車的人多半都是登山車的速度滿足不了後轉戰公路車~@@") 沒想到當天騎公路車的人,都算是新手,所以完全沒想到下坡需要多注意。 : : 7. 這是本次活動我最不滿意的一點:有人出狀況時沒有人聯絡主辦人。 : : 有人摔車那一段下坡,我率先出發,摔車的人似乎是第四個出發的, : : 等我和第二位抵達者在下坡終點等待超過15分鐘許多仍不見人影時, : : (那段坡以30km/hr騎最慢五分鐘也就到得了。)打電話給協辦沒人接, : 我就以妳最不滿意的這點回應你.... : 當時我正在陪軒羽學姊做休息拉筋 而之後的下坡 : 因為她對於卡踏的使用度尚未成熟 所以我陪他用慢慢滑的 抱歉 時速大概沒有20 : 所以我剛到才接到妳的電話。 : 又或者妳要我表演在下坡時接電話的高招? : 當然 妳可以指責我沒做到協辦人的責任沒有控制好大隊長度. : (我想我沒權力 要求軒羽學姊放棄騎乘吧?) Orz...請讓我再度強調,我的活動檢討並沒有刻意針對誰, 我寫的是"有人出狀況時沒有人聯絡主辦人",而不是"有人出狀況你沒聯絡我", 當時押隊的你本來就不可能即時反應對伍中斷的狀況, 我這句話的意思是,質疑為何當時出事現場週遭的人,沒有一個人立時聯絡我, 主辦人的手機,在活動公告和行前的通知都一再宣佈過了, 我想也許很多人沒留心,希望未來的活動參與者,無論如何一定要留下主辦人電話。 而當時我會第一個打電話給你,純粹是因為我在終點等太久,完全看不到人, 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先打給押隊的芳諭沒有人接,所以繼之打給協助押隊的你。 並不是在責怪你為何當時沒有打給我,請不要誤會... : 以下的不多做解釋 請勿為我的心態以及行為多做解釋。 ...我希望你以及所有人能明白,活動檢討並不是要追究錯誤, 而是要做下次的改進。我以下的一段並沒有在指責你吧?只是作當時狀況闡述, 請你不要想太多~^^" : : 給另一位協助的朋友才知道是有人摔車了...我趕緊告訴他, : : 在他幫我背的背包裡有帶簡易醫療藥品,並請他催其他人不要全聚在出事路段, : : 沒事的人趕快先下坡到終點集合,較有經驗的人留下協助處理就好。 : : 也許是因為我第一次帶隊能力不受信任?後方有老手就覺得不必通知主辦人? : : 但一個活動的主辦人是需要掌握整個大隊狀況的! : :   且我也是唯一實際騎過整條路線的人,並且有查詢過附近派出所的電話。 : : 那天很幸運有幾個人都有攜帶醫藥包,也有很具救護經驗的人在內, : : 要不然如果真的毫無準備,又不通知主辦人,難道一群人就在那邊發慌找藥品? : :   而主辦人就一直守在山下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 : 如果今天事態真的很嚴重,誰該負責?誰能負責? : :   並且讓主辦人第一時間了解狀況也有助於整個行程的安排和大隊的調度。 : :   希望未來的活動裡,主辦人不但要注意自身的責任, : : 協辦人以及所有參與活動的人也請重視主辦人的職權。 : : 8. 由於出發時間延後,中途有人受傷,故大隊回程的時間也延後了。 : : (原本我估計約3點左右回台大,後來是4:20回到台大) : : 我認為一個多小時延後是在合理範圍內的,所以即便是有人因傷速度較慢也是應該。 : : 但負責押隊的協辦人在109下坡終點等人時,表示自己五點有事要先回去, : 四點 : 不過這只是提醒你的記憶 : 而當時你所說另一個協辦人離開的時間是兩點三十分 我想這不是焦點,不過還是謝謝你指正。 : : 基於尊重個人立場我讓他先回去了,但我覺得這不是很負責任的行為, : : 因為今天這不是來參加私約,身為是一個活動的協辦,卻沒有協辦的自覺。    ^^^^^^^^^^^^^^^^^^^^^^^^^^^^^^^^^^^^^^^^^^^^^^^^^^^^^^^^^^^^^^^^^^ 我的重點是這個。 其實這天協辦人的表現不能說是錯的, 如果這只是一次私約,反而這樣子才真的是顧及到每個人的狀況,玩得開心, 但今天這是一個正式活動,我會希望,主辦人或協辦人都能夠有責任感。   : : ...這或許不是太嚴重的事,但如果今天所有人都用這種心態帶活動, : : 那一個活動該怎麼繼續下去?如果參加的人都是新生,回程又出狀況該怎麼辦? : : 再則,變成了一個不良示範。因為繼之又有人表示要自己先回去, : : 但因為該參加者是不在名單上且中途出現的老手,所以我也讓他先回去了。 : : 但我不滿意的是,原先參加者中我請託帶隊的那位騎公路車朋友, : : (但中途後幾乎都是我在帶隊,他往往留在最後協助押隊。) : : 原本我想負責押隊的協辦人已走,就請他幫我押隊,注意隊伍後方。 : : 他卻表示要陪協辦人一起先回台北,他再騎回來跟大隊會合... : : 原先答應我要協助帶隊押隊的人,現在卻都說要先走,我覺得這很不負責任。 : : 出活動的責任也不該是斷續性的,不是"我先離開,待會再繼續"的。 : : 爾後我和該友人提出這點,他說是擔心協辦人回程出狀況, : 我擔心的是協辦人的事情會被耽擱. 而且我正好知道一條比較近的路 : 跟狀況無關. 請不要扭曲我說的話 : 妳可以不滿我的心態 但實際上我仍做我應做的事情 我這樣子說好了...確實你可以帶人先走近路回去, 但是,這也正是我想強調的,請尊重主辦人的職權, 我無法接受的是,一個被我一開始就交付協辦職責的人先行離開, 而另個一開始就受我委託照顧大隊的人也要跟著離開, 當時你說過"有楊智誠在啊!",但他也在照顧受傷落後的人。 另外,正如我所言,現在再去追究活動當日的狀況, 對未來的活動改進幫助不大... 誰能保證每一次出活動都有好幾個老人在? 所以我的重點是,被交付責任的人,就該負責到底,否則會讓主辦的人更難掌控狀況。 如果拿這句話去怪當日參與活動的人,我覺得沒有任何意義, 活動的檢討,是為了要改進未來的活動進程,而非責怪已經發生的事情。 : : 但實際上,回程的路線是原路折返且幾乎是一直線前進, : : 還有另一位老手陪協辦人共同回去,我無法接受該友人這種說法。 : : 他又說我可以請同路的社長幫忙押隊, : : 但當天的狀況社長已經在幫我照顧受傷的人,所以遠遠落在大隊之後, : : 且社長原本沒在報名表內,如果社長沒出現,大隊中又沒有經驗的人,該怎麼辦? : :   確實主辦人可以機動調度大隊中的人協助,我也很幸運大隊中尚有幾個老手, : : 即便這是假設狀況,但如果每個協助主辦的人都存有"沒有我也行"的心態, : : 我覺得這樣活動是很難順利舉行的。 : 這上面是假設假設問題 : 試問當天剩下來的人請問誰是需要擔心的 誰是沒有經驗的? : 當天我壓隊的狀況是這樣 除了軒羽因為腿部不適所以需要照顧之外 : (而我也照顧了) : 基本上沒有人需要顧慮. : 而如妳所說 後來所帶的那段路是一條直路 並不需要我的擔心 : 但是 請回答我我有沒有留下來? : (好拉 我承認我跑去練車了) 唉...你可以說這是假設問題,因為那天我很幸運,還有其他有經驗的人在, 但就如我上一段所言,我希望活動的檢討能為未來的活動帶來幫助, 我不想責怪任何人,如此而已。 所以我也再度強調, "如果每個協助主辦的人都存有"沒有我也行"的心態,活動是很難順利舉行的。" 希望未來出來接活動的主辦跟協辦都能夠好好思考再決定。 : : ---------------------------------------------------------------------------- : : 後話: : : 正因為是活動檢討,免不了會牽涉到每個人的行為,我的原意在對事不對人, : : 提出檢討是提供給未來的改進,而不是在追究個人錯誤。 : : 在我自己的觀點中,把話說明了,而非惺惺作態粉飾太平,才是真正的感情好; : : 而把問題提出來作改進,才是一個社團進步的方式之一,而非將錯就錯馬虎帶過。 : : 希望我這些感受也能有其他人的共鳴。 : : 或許有人會覺得"沒這麼嚴重嘛~","事情過了就算了,大家玩得開心就好。", : : 又有人跟我說"這種小問題有誰會注意?單車社的活動就是這樣啦..." : : 但我想重申,以單車社這種戶外活動性的社團,每一次出活動, : : 就要有發生意外以及預防意外發生的心理準備。 : 要有這種心理準備沒錯 但是妳所提出來的檢討我並不真的覺得有所幫助 : 真正預防意外發生的心理準備是什麼? : 請先弄清楚會發生意外的地方 沒錯 意外絕大多數都是在下坡發生的 : 另外還有不注意四周路況的時候 : (主辦人妳騎到恍神闖紅燈妳知道嗎? 而實際上也差點有人撞上機車.) : 所謂的心理準備應該是防衛性駕駛.而不是整齊畫一的隊伍 : 整齊畫一只會讓一群人一起摔而已 : 防衛性駕駛是什麼? : 就是注意四週路況 然後預設四周的車子可能對妳造成的傷害.. : 預防發生意外真正要做的是這些阿@>@ : 上面妳講的或許有用 但是真正核心觀念在這裡喔 你說的這些是很有用的概念,我當天印象最深刻的, 就是在市區騎車要停紅燈時,你都會先提醒我注意是不是有右轉方向道, 如果有的話大隊就停在中間線的候車區,這點我真的過去騎車從來沒注意到,但很重要。 所以也順便在這邊呼籲一下,越是騎車經驗少的人,越歡迎多來跟社上騎車喔! 因為有很多問題是你自己騎不會察覺的,而跟有經驗的人騎車能學到很多。 : : 而每一個帶活動的主辦協辦,也要重視自己的職責,照顧到每個參與者, : : 否則真的發生意外絕不會是"事情過了就算了",也沒人能真正玩得開心。 : : 以上是我以本次活動的主辦人觀點,所提出的檢討和建議, : : 由於是個人觀點,也許有很多疏漏或偏頗,歡迎大家提出指正,謝謝。:) : 我提出一些指正了 也歡迎你回應我 : 而我對於破壞社團和諧那段講法我有我的解讀 : 我的意思是 社團是個沒有強制力的東西 也沒有付幹部薪水 : 本來就是熱忱多的人勝任 : 沒有人可以要求別的人付出多一點的心力 除非他自己想要 : 而當人面臨到社團與其他事情衝突的時候 犧牲掉其他事情為了社團是偉大的沒錯 : 但並不代表你可以指責為了其他重要的事情而無法達成社團的事情 呵...我覺得這個東西就是各有立場沒有對錯了啦~ 在我的觀點,確實社團沒有強制力,但它仍是一個組織, 既為組織則越是詳盡的組織章程跟規範,在往後的發展上越是穩健。 (要不然小貓任內為何要大修社團章程呢?其實當時留下的很多資訊都很有用... ...如果有確實遵行的話。) 就像幹部權責/借還車規定/退費規定/報名條件...等等, 這些東西越是清楚,遇到問題時的反應速度就會更快,解決也快。 這對一個社團的發展是絕對有幫助的。 但是,這種沒有正解的答案,也正是一個組織(社團)的發展方向, 帶領社團走向的人,是社長。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我想我們所提出對社團走向的觀點, 最多也就是交給社長,以及未來想擔任社長的人作為參考。 我們能決定的,頂多是票選社長時,選擇那個提出自己能認同的社團發展方向的人。 可以確定的是...如果今天是我跟杜益出來當社長, 我帶的社團大概會變成鐵血政府吧~o(一︿一+)o 而杜益則是自由社會自行發展~v( ̄︶ ̄)y 不過我會選擇"鐵血政策",正如我上一篇檢討文所言, 我認為單車社的社團性質不比一般,它的活動是有危險性,甚至可能危及生命的。 所以在事前規劃和職責分配上,要更為謹慎和具強烈責任感。 就像杜益說的...要求別人付出那麼多心力,也要他願意才行。 而我加上的前提就會變成"如果你要出來做事,你就要願意付出心力。" 我會覺得...如果這個幹部/主辦人/協辦人根本就無心做事的話,形同虛設。 那有跟沒有也沒差啊...(就像種馬跟德豪當社長時也就真的很辛苦的身兼多職...) 寫到最後好像變成我在競選社長了...Orz 這些東西...就留給社長,以及未來的社長做參考吧。:) (李宗霖學弟...來當下任社長吧~~~~我超看好你的啦!!!= =+) ((我絕對不是被這個學弟說每天都會帶點心給我吃而收買的...XDD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93.186
micco:放了好多椅子呀.... 10/29 04:21
candy912:為什麼我越是不想要刻意指涉,越是讓人會跳進來...^^" 10/29 13:15
edit:欲蓋彌彰 其實潛意識有心唷~~ XD 10/29 16:54
legendofjc:有話直說,宇潔真是英雄本色~~!! 10/29 17:12
micco:也許把覺得要注意的地方條列出來就好,也許椅子會少一點 11/02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