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joerg (Chameleon)
看板NTUCYCLUB
標題[建議] 單車社社長選舉辦法修正建議案
時間Fri Dec 30 16:41:29 2005
單車社社長選舉辦法修正建議案 葉時華 30 Dec, 2005
‧提議事由
最近二年,台大單車社社長選舉程序混亂:有以虛構人物為候選人者,有動員幾
無參與社務之社員投票者,有政見毫無意義者。使社長之產生無足夠有效民意基
礎,或當選後任內罕有建樹等。新任社長之產生,為一社團之重要內部事務,不
可放任隨性為之!
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社員大會第二次修訂之《國立台灣大學單車社組織章
程》第三章第一條:『社員大會下設社務委員會,社長為社務委員會之當然召集
人,其成員為正副社長及各部部長,完全由社員大會提名並選舉產生。』為所有
文件中唯一與社長產生方式相關之項目,但未明確指定社長選舉人,即有效社員
,資格,及選舉方式。事實上,社長及其產生方式應獨立為一條。
‧提議內容
增修台大單車社社團章程如下:
台大單車社社長由有效社員,下稱選舉人,投票選出,任期一學期,得連選連任
一次。
‧社長候選人資格
具台大單車社社員資格滿一年或以上者,書面提出具體有效政見,由社員大會
認可者,始具有下任社長候選人資格。
‧選舉人資格
台大單車社社員於選舉日前二週前,自行至社辦簽名登記為選舉人,始具有社
長選舉資格。
‧社長任期
參照國立台灣大學校內行事曆,社長任期半年,期間為每學期初至當學期末。
‧候選人政見發表及競選行為
社長候選人於選舉日前一個月內,可於社員聚會時間,或於電子佈告欄系統
(BBS),提出政見,社員及其他候選人得提出議題質詢辯論,惟禁止任何賄選行
為。所有社長候選人競選活動於投票時間前 24 時結束。選舉完畢,當選人得
舉行謝票活動。
‧選舉日期
每學期期末社員大會。
‧選舉方式
選舉人出席達 75% 或以上始得投票,以口頭投票執行。唱名者依登記順序點名
選舉人,選舉人口頭提出支持之候選人姓名,由唱名者覆誦一次確認,計票員
登記票數。選舉人得投廢票,登記為廢票;選舉人提出之候選人姓名未在候選
人名單內者照實紀錄並登記為廢票;唱名未到之選舉人登記為未到,於選舉人
名單唱名完畢後,重新唱名投票,以一次為限。
計票結果產生後,得票數最高者當選。如候選人有二人或以上票數相同,得重
新投票,以一次為限。如再次投票仍無當選人,則當選人由主席抽籤決定,候
選人不得異議。
‧單一候選人之情形
如社長候選人僅一人登記,由 75% 出席選舉人同意後當選。如無當選人產生,
得於二週內舉行補選。重新登記候選人及選舉人名單,候選人得舉行競選活動
,規定如前文所述。
‧連署名單
請以推文方式連署,謝絕非連署性質之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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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社團章程這種重要文件,竟然一個標點符號都沒有,影響語意判斷;章節與
條文編排方式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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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2.151
推 edit:這個要列入今天晚上的社員大會議程!! 12/30 17:12
→ sakyro:搞的太過頭,不同意... 12/30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