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enadier:醜聞? 有這麼嚴重嗎? f@@ 推 61.216.126.104 12/26
我要開始回文章,
看著下面這人的暱稱, 還有我自己的暱稱,
毋寧是個諷刺。
被砍的文章 現在已不能再重現,
到底它真的有挑釁意味 或者這是砍它的人 自身的偏見,
誰能說清楚?
※ 引述《bic (快樂最重要)》之銘言:
: 是的
: 文章是我在考量該篇文章具有挑釁意味下
^^^^
您使用的詞彙顯得相當中立
: 在第一時間刪除的
: :
: 砍完後我去電告知陳智陽同學
: 告知他那篇文章在板上的不恰當性
^^^^ ^^^^^^^^^^^
似乎所謂的不恰當性 是客觀中立的事實,
是一件能夠被 "告知" 的事情。
: 以及向他道歉我未做好備份就將該文刪除的錯誤
: 我在這裡願意再公開道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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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道歉 看起來是很光明磊落,又有氣度的行為。
........。
那沒有公開的部分呢?
或者已經消失了的,不可能公開的部分呢?
或許我是唯一看到那兩篇被砍的文章的人,
而且我的記憶也可能是不可靠的, 記憶會扭曲。
但是 我不會刻意隱藏什麼,或者避重就輕,
所以我殘缺的記憶 總比 被有意隱瞞的部分事實 來得真實吧!?
先是書瑜的一篇文章。
是在回應辦比賽的事情,認為不應該把活動取消,而以比賽取代。
其中提到 因為 活動是期初大家橋出來的。(意思是,要尊重當初大家的決定)
再者是智陽的回文。
內容主要是針對 "活動當初是大家橋出來的" 提出質疑。
最不客氣的一句話是, 誰跟你橋?
然後這兩篇都在非常快的時間內 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書瑜又一篇的,
說明反對用活動時間辦比賽,
完 全 不 提 到 活動是否為大家一起橋出來的。 為什麼?
因為這件事顯露了: 我們的社長(或是幹部,我不知道是誰決定的)
沒有按照單車社社章,在學期初 辦期初社員大會。
(有公告要辦,至於之後的發展,不只我一個人可以見證,
社員大會完全沒有辦。)
也就是說,所有期初社員大會該經過社員同意 通過的事項
全部由不知道是誰的高層人員辦好了。
就我所知,不只我一個人對這件事不滿。
結果呢???
當有人提出質疑的時候, 這件事情就被我們的社長蓋起來了。
說白話文, 他在
掩 蓋 醜 聞,
用他版主的權力 掩蓋他當社長發生的醜聞。
用他版主的權力 掩蓋他當社長發生的醜聞。
用他版主的權力 掩蓋他當社長發生的醜聞。
一定要厚臉皮地 避重就輕,假裝沒什麼事,
然後 等別人把真相 很難看地掀出來嗎?
最後,我想說,
以上都是我的意見,或許如果你看到那兩篇被砍的文章,
你的反應跟想法會跟我不一樣。
這都沒關係,
我要爭取的是 討論
我不能接受的是, 由一個人 決定什麼事情該出現,什麼事情不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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