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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開始回文章, 看著下面這人的暱稱, 還有我自己的暱稱, 毋寧是個諷刺。 被砍的文章 現在已不能再重現, 到底它真的有挑釁意味 或者這是砍它的人 自身的偏見, 誰能說清楚? ※ 引述《bic (快樂最重要)》之銘言: : 是的 : 文章是我在考量該篇文章具有挑釁意味下 ^^^^ 您使用的詞彙顯得相當中立 : 在第一時間刪除的 : :    : 砍完後我去電告知陳智陽同學 : 告知他那篇文章在板上的不恰當性 ^^^^ ^^^^^^^^^^^ 似乎所謂的不恰當性 是客觀中立的事實, 是一件能夠被 "告知" 的事情。 : 以及向他道歉我未做好備份就將該文刪除的錯誤 : 我在這裡願意再公開道歉一次 ^^^^^^^^^^^^^^^^^^^^^^^^^^^^ 公開道歉 看起來是很光明磊落,又有氣度的行為。 ........。 那沒有公開的部分呢? 或者已經消失了的,不可能公開的部分呢? 或許我是唯一看到那兩篇被砍的文章的人, 而且我的記憶也可能是不可靠的, 記憶會扭曲。 但是 我不會刻意隱藏什麼,或者避重就輕, 所以我殘缺的記憶 總比 被有意隱瞞的部分事實 來得真實吧!? 先是書瑜的一篇文章。 是在回應辦比賽的事情,認為不應該把活動取消,而以比賽取代。 其中提到 因為 活動是期初大家橋出來的。(意思是,要尊重當初大家的決定) 再者是智陽的回文。 內容主要是針對 "活動當初是大家橋出來的" 提出質疑。 最不客氣的一句話是, 誰跟你橋? 然後這兩篇都在非常快的時間內 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書瑜又一篇的, 說明反對用活動時間辦比賽, 完 全 不 提 到 活動是否為大家一起橋出來的。 為什麼? 因為這件事顯露了: 我們的社長(或是幹部,我不知道是誰決定的) 沒有按照單車社社章,在學期初 辦期初社員大會。 (有公告要辦,至於之後的發展,不只我一個人可以見證, 社員大會完全沒有辦。) 也就是說,所有期初社員大會該經過社員同意 通過的事項 全部由不知道是誰的高層人員辦好了。 就我所知,不只我一個人對這件事不滿。 結果呢??? 當有人提出質疑的時候, 這件事情就被我們的社長蓋起來了。 說白話文, 他在 掩 蓋 醜 聞, 用他版主的權力 掩蓋他當社長發生的醜聞。 用他版主的權力 掩蓋他當社長發生的醜聞。 用他版主的權力 掩蓋他當社長發生的醜聞。 一定要厚臉皮地 避重就輕,假裝沒什麼事, 然後 等別人把真相 很難看地掀出來嗎? 最後,我想說, 以上都是我的意見,或許如果你看到那兩篇被砍的文章, 你的反應跟想法會跟我不一樣。 這都沒關係, 我要爭取的是 討論 我不能接受的是, 由一個人 決定什麼事情該出現,什麼事情不該出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41.32
grenadier:醜聞? 有這麼嚴重嗎? f@@ 推 61.216.126.104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