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違規要罰款360元或施以1-2小時道安講習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罰600-1800元
美靜昨天就被抓了....... .\ /.
- 凸
以下是新聞稿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發稿日期:九十一年一月二日
聯 絡 人:徐子哲
聯絡電話:二三二一四六六六轉二三一七
九十一年元旦起加強車輛
不禮讓優先通行及行人違規之執法取締
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事故統計資料顯示:去(九十)年臺北市列管交通事故
計發生一五八件,造成九十八人死亡,其中行人列管交通事故發生四十三件,死亡人數
二十二人,占總死亡人數二二‧四%,顯見因行人肇事傷亡情形仍相當嚴重,分析其主
要肇事原因除部分為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外,以車輛搶
越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過因素為多,顯見汽、機車駕駛人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之觀念仍有待加強。
為建立行人穿越道權威,有效減少行人肇事傷亡,臺北市政府積極倡導「人本交通、
行人優先」運動,經過為期三個月的大力宣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自九十一年元旦起嚴
格執法,針對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及行人不
依規定穿越車道之違規行為執行取締。為落實推動是項政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已規劃
專案勤務,動員十四個分局及交通大隊警力,自一月一日起全面針對各轄區行人穿越頻
繁、易發生肇事路段(口)執法取締。為擴大執法成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優先針對本
市設有行人專用時相號誌運作路口,依號誌運作時段編排專責警力優先加強取締,尖峰
時段以逕行舉發為原則,離峰時段則以攔停舉發為主,經統計首(一)日執行成果,計
取締行人違規一0、二0件,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過之違規四八六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特別籲請全體市民及駕駛朋友支持與配合本府倡導「人本交通、行人優先」之運動,共同遵守交通法規,建立正確路權觀念,養成「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之良好習慣,進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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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是小熊
| ~~~~ | 我會熊熊嚇琤偵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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