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公尺"是一個實務上的""安全距離建議""!
尖兵如果掛倒 車隊在時速三十左右的潮濕路面要煞停且不撇倒--
-->>至少要十三公尺的煞車減速距離....
另外一點是大家不太想得到的---->>在狹小的道路空間時 對向來
車突然發現尖兵之際會本能的向右閃避 然後再回打方向盤『向左
修正』----而這個修正動作常常會出現過頭的狀況!在山路中因而
大幅越過中心線/ 侵入對向車道... 的情形是很常見的! 這時對
於跟在尖兵之後僅有八公尺左右的車隊是極具危險性的! 因為駕
駛來得及再修正的反應空間變的很小很小....
保持十五公尺的距離----可以使對向來車在本能向左閃避再自然地
向右修正"過頭"時>>>>仍有餘力再做修正
以避免逆行衝撞!
類似的概念也應該運用在押隊隊長或押隊的機汽車隊上!因為後方
來車的視線可能被押隊的吸引住或擋住----因而其可能會在閃過押
隊的之後-->>又回到閃避前的動線----剛好撞進後隊是有可能的!
以上是我個人的控隊觀點 僅供參考 不是什麼教條或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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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 生活的目的在增進全體人類之生活
但我覺得 生命的意義卻不是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而是在追求永恆的道理
就像我常說的 生命本賤 要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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