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mc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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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台鐵關於行李的規定
時間Mon May 10 20:23:13 2004
我以前算過
腳踏車怎麼拆都會超過這個體積吧...
※ 引述《kazoo (小藍)》之銘言:
: 捌、旅客隨身攜帶物品及行李託運交付、賠償:
: 一、旅客隨身攜帶物品
: C:\Documents and Settings\Hau\Local Settings
: \Temporary Internet Files\Content.IE5\8583CRON
: \車站旅運服務規約-4p.doc
: (一)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總重量不得超過十五公斤,每件體積不得超過
: 四十五立方公寸,總體積不得超過六十立方公寸,並應自行保管。
: (二)危險品、屍體、屍骨、屍骨灰、動物及腐臭不潔、阻塞走道等對旅
: 客、鐵路有危害或搔擾之物品,旅客不得攜帶上車。
: 二、行李託運交付
: (一)每位旅客可憑乘車票免費託運四十公斤行李,孩童半價為二十公斤
: (定期票不得託運行李),超過免費重量應計收運費。
: (二)行李係指隨身或旅行必需之用品,且每件重量在四十公斤,體積在
: 一立方公尺,長度在二公尺以內者。
: (三)腐臭不潔之物品、污穢品、危險品、貴重品、違禁品不得作為行李
: 託運。
: (四)行李運抵到達站後,以二日為免費保管期間,逾期每件每日收保管
: 費十七元。
: (五)搭乘附掛有行李車之列車,託運行李時請於開車時間三十分鐘以前
: 辦理,逾時託運由適當之車次裝運。
: 三、賠償
: 行李如非遇不可抗力之天災事變而致喪失或毀損,應由鐵路賠償時,旅客
: 可填列損害賠償申請書,向到達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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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2.246
→ greenskin:不錯......所以用規章是絕對嚕不通的.. 推 61.70.199.187 05/10
→ pzubfwss:一輛腳踏車的體積嚴格算起來不會超過1m^3 推218.166.149.251 05/11
→ pzubfwss:如果不把被垃圾袋包住的體積算在內的話... 推218.166.149.251 05/11
→ bluerat:把腳踏車丟到水中算這樣的體積就不超過了 推 140.112.5.53 05/11
→ kazoo:沒錯,體積的規定其實很模糊 推140.112.102.188 05/11
→ greenskin:規章改過了,現在總體積不能超過0.45m 推 61.70.199.187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