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使用場地
國樂團的時間及地點如下
週一 中型 7-10
週三 中型 5-7
大型 5-10
週四 大型 7-10
週六 大型 1-5
這些是經過搬來的九個音樂性社團所協調好之後的結果
(排除新成立之薩克斯風社)
國樂團之所以有五個時段,顯然多餘其他社團的原因:
1.本團訂定之練習時間包含三個常設性每週需固定團練之團體
a.國樂團樂隊 b.國樂團中級班 c.台大國樂校友團
這些是原本在舊活動中心即有之場地(三四六)
2.新增週一場地為教學班常態教學活動之用(但去年未用),
(不知今年的教學大班以後是否為常設?)
3.新增週三5-7時之中、大型團練室為應之揮要求分組團練用
(且5-7時並無其他社團欲使用)
4.週四中級班團練使用大型之原因:在隅口琴社協調之後,兩團
皆同意可以使用中型團練室,但由於建議國樂團樂隊將會有佔用
中級班團練時間來加練,中型場地將不敷使用,故協調後,本團
中級班使用大型,口琴社使用中型。
再強調一次,決議過程由陳主任授與九社對四樓場地規畫之自主權後,
經過九社代表人同意後通過的。為一永久性使用之場地。
今日之問題引發:
由於剩餘空出之時段皆由舞蹈性社團訂走,新成立之薩克斯風社無團練
場地可用,故向二活辦公室反應。
場地分配是由陳主任通過,其中高小姐有經手,但幼稚園來的那位辦事
員並不瞭解。(可能因此看了國樂團有五個時段而嘰嘰喳喳)
建議:
1.對於有必須性之場地需堅持使用權力,無必須性則考慮放棄。
照說,所使用場地目前皆有其必須性,二胡大班今年應為常設,
而樂隊、中級班、校友團亦應會照樣團練。
可考慮放棄之個人建議時段為週三兩間團練室的5-7時,理由:
並沒有分組。以及週一晚上中型團練室,理由:可使用七樓會議室。
(這項保留:教學班的場地是很辛苦爭取來的,若本屆團長有心使大
班教學制度化並延續下去,或以其他教學欣賞活動代替,則亦不應放棄)
2.充分利用每一使用時段。
此項針對週六及週一之場地,由於校友團是以國樂團的名義借
用週六場地,故團裡亦有責任督促其充分使用,或找別的活動如練小
團來利用校友團沒有團練的空檔。
週一之中型室亦應充分利用,若在將來可能閒置之時,亦最好找
活動代替。教學班同學的課程也可以很多樣化的。
此點是為了避免落人話柄......
3.週四中級班之場地使用空間
若樂隊完全不考慮利用週四加練,則可考慮詢問人數較中級班多的
口琴社,是否中型室足夠使用。兩團再加以協商。
4.關於舞蹈性社團使用四樓空間問題
當初協定,音樂性社團享有四樓空間使用優先權,舞蹈性社團享有
五樓空間使用優先權。但現已混亂,且當時協定並無立即以學校正式
方式公佈,是否仍舊有效則不知。否則薩克斯風社將擁有目前北管及
掌中劇社的四樓使用空間優先權力。
而合唱團週五使用五樓練習室則是此規定之例外,是以四樓兩間
儲藏室空間之使用權力交換之。
5.據理力爭
二活除了高小姐之外,其餘皆是新來者,與陳主任再次溝通後可
向二活據理力爭。(許先生不管這些吧)
6.再次與九社加薩克斯風社共同協商出結果後明文送活動中心通過公佈
這該是最公正,但確是最麻煩的方法。前提,有專人負責,且動作
要快過二活囉唆的速度-_-,並取得主任同意。
------
心血來潮,PO這一堆,但實在也蠻X的.......-_-
懷疑真有人會看嗎....-_-
不過鑑於最近常常聽到幹部或團長常有遭到二活人員抱怨的困擾,且之前講過
的也多半被忘掉,甚至聽到有幹部說要被迫放棄某些時段,沒有辦法等等鳥話
這些時段是當初九社決議,會議、電話、MAIL、多的像什麼一樣,豈是幾個新
來的辦事員和新成立的社團幾句話就可廢去的!?而我代表國樂團去跑這事,
辛苦爭取到這些權益,又豈是一句沒有辦法就給他放棄的?更何況這事現任幹
部所面對的問題。該據理力爭,挺身而出尋找解決辦法或詢問過去決議的應該
是現任幹部,不是嗎!?
到此為止....。
我相信你門之中很多人是有能力解決這些與學校溝通的問題的,這還包括了進
出二活等問題。希望你門能夠更積極地在這些問題真正爆發之前就把他解決好
,主動地去與學校建立良好溝通管道。
多問、多做、多溝通。
其實事情並不難。(看吧!不可能的社教館場地還不是給凹到了!^___^ 幾
位相關的負責幹部應該也都很興奮吧,雖然也很辛苦:))
------
真的不難.......有心就好,就容易成功。
在國樂團裡做事情,可以很混,也可以很辛苦。
當做得很辛苦而成功了,你可以享受成果與回憶。
當做的很混而失敗了,你只是浪費一些零碎的時間罷了。
其實若能不要煩、快樂地做事並從中學習(這通常是事後才會感覺到),這
樣就是最高境界啦!!
這裡真的可以讓你學到很多東西........大家加油! ^__^
杜冠勳
10.13
(若有人覺得這場地問題有需要讓幾位沒上網的幹部也知道的話,幫忙
印出來貼到留言本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