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Chmusi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reamplant (這樣也好...)》之銘言: : ※ 引述《Moritzsheng (Ich liebe Dantz)》之銘言: : 昨天去弄了之後 : 文化局的人員說還是要立在某人的家裡 : 原本以為會提高地價稅(那應該沒有人願意提供) : 可是對方告訴我們可以立在團長家裡 : 請屋主(也就是團長的家長)註明我們是非營利性團體 : 並沒有向我們團收取任何租金 : 只是把這棟房子當成連絡站等性質來使用 : 這樣屋主的房子仍可登記自用 : 不會提高地價稅 : 所以我還要跟秀秀商量房屋所有權狀的事 : 至於跟大家要的照片是審查資料團員名單裡需要的 : 所以才會請大家盡快交照片到二活 : 很抱歉之前沒有解說得很清楚 : 謝謝大家的幫忙~~~!! 那天是我和我們目前的最高領導人 101忠霖去的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 文化局並不希望學校社團登記演藝團體 一方面學校社團已經是正式社團了 一方面團員 團長每年都會更動 所以當時文化局 有建議我們 央請畢業的學長姊 成立這個演出團體 而團員 行政 演出組織實質上是台大國樂團 文化局就管不太著了 所以第一個問題就在於 我們不能以台大國樂團的身份重覆登記為台北市演藝團體 承接上一點 在團址的部分 文化局就表示團址就不能用學校的校地 若是用團長自用的民間房屋 (屋主與團長有親屬關係) 一則合情合理 二則較不會被懷疑有租賃契約的問題 (若是維持是自用住宅的話) 大概是這兩個問題 再來就是要團員的照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