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幹部們:
總務這有幾件事想請大家配合,有鑑於過去的經驗,
關於報帳,希望大家能注意以下幾點...
1、有任何的花費,均需要到收據、發票、或書面證明
(你就說這是公費,一定要有證明才能拿到錢,請
老闆一定要開給你)
2、收據上請注意是否有 " 店章 " 、"統一編號 or 免用
統一編號的章記" ------沒有這些東西的是不合格的
收據。
並請自行在收據上寫上是什麼活動及預算上的名稱
**這樣可以幫助自已不會忘了請款,而且款項也不
會忘記!! :)
3、統一發票上由於沒有品名等資料,所以請自行寫
上,ex.海報紙、飲料、麥克筆、電池、底片......
並和收據一樣寫上是什麼活動屬於什麼預算項目
另外注意店名章是否清楚。
4、超過 6000元的支出(場地費除外),請拿到三家不同
公司的估價單, 不然就是請對方開二張不超過
6000元的收據.....這點很重要...!!!
我想,以上的一些小動作,或許會帶給幹部們一點小
麻煩,但只要每次花費時可以留心一下,可以節省下日後
請款時,被總務問東問西的麻煩,不是嗎!? ^o^
您方便,我也方便~~~所以,以後收據、發票如果有問題的
話........小心可能會拿不到錢喔!!!~~~
如果實在拿不到收據、發票的,請跟我聯絡,並請記下
"實際"的花費是多少.......預算只是花費時要考慮的上限,並不
能拿來當請款的金額!!!有超支的情形也是以實際的花費為準,
並說明為什麼會超支.........。
我是思懿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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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dropped a hundred and fifty grand on an education
you coulda picked up for a dollar fifty in late charges
at the public library.
--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