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afy.bbs@aug.csie.ntu.edu.tw (我看得見紫外線)》之銘言:
: ※ 引述《leafy (我看得見紫外線)》之銘言:
: : 不會道歉的,他的幫眾也一定不會,最後的結果呢?又是不了了之,然後
: : 椰林國樂版又爛掉了....
: 而且這對台大國樂團的名譽有什麼幫助嗎?沒有....
我也不期望這種人會道歉, 如果他們有這麼高的修養,
也不會寫出這種垃圾.
椰林國樂板有因此爛掉的危險我也同意 (其實只要不廢
板, 我是覺得並不嚴重.)
但是為什麼我同意, 或是說可以容忍, 包括 CPLin 及
其他國樂團團員理性的或情緒性的反駁文章呢? 我想我
的立場是: 在沒有人維持公共秩序的叢林中, 人們只好
(也該被允許) 以任何方式保護其權利. 如果能有個公
正的裁判 (板主) 在第一篇人身攻擊文章出來時做出處
理, 自然不會有後面的故事, 不過椰林板似乎不是這樣
的地方.
這些文章對台大國樂團的名譽有沒有幫助? 我其實認為
是有的, 1 一些事情的真像是靠這些反駁的文章才釐清
的, 這至少讓能公正看待此事件的旁觀者有充分的資訊
. 2 "表述立場" , 當我們權利被侵犯了, 我們當然應
該有所行動表示維護我們名譽的決心, 當然在叢林中我
們能做的最多可能就也僅只於表述立場而已, 是否為了
"維持和諧氣氛" 我們應該犧牲這最後一點點權利呢?
我想大家是可以多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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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樺林裡人兒笑 笑開了滿山紅杜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