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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afy.bbs@aug.csie.ntu.edu.tw (我看得見紫外線)》之銘言: : ※ 引述《leafy (我看得見紫外線)》之銘言: : : 不會道歉的,他的幫眾也一定不會,最後的結果呢?又是不了了之,然後 : : 椰林國樂版又爛掉了.... : 而且這對台大國樂團的名譽有什麼幫助嗎?沒有.... 我也不期望這種人會道歉, 如果他們有這麼高的修養, 也不會寫出這種垃圾. 椰林國樂板有因此爛掉的危險我也同意 (其實只要不廢 板, 我是覺得並不嚴重.) 但是為什麼我同意, 或是說可以容忍, 包括 CPLin 及 其他國樂團團員理性的或情緒性的反駁文章呢? 我想我 的立場是: 在沒有人維持公共秩序的叢林中, 人們只好 (也該被允許) 以任何方式保護其權利. 如果能有個公 正的裁判 (板主) 在第一篇人身攻擊文章出來時做出處 理, 自然不會有後面的故事, 不過椰林板似乎不是這樣 的地方. 這些文章對台大國樂團的名譽有沒有幫助? 我其實認為 是有的, 1 一些事情的真像是靠這些反駁的文章才釐清 的, 這至少讓能公正看待此事件的旁觀者有充分的資訊 . 2 "表述立場" , 當我們權利被侵犯了, 我們當然應 該有所行動表示維護我們名譽的決心, 當然在叢林中我 們能做的最多可能就也僅只於表述立場而已, 是否為了 "維持和諧氣氛" 我們應該犧牲這最後一點點權利呢? 我想大家是可以多想想吧? -- 白樺林裡人兒笑 笑開了滿山紅杜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