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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plin (天若有情天亦老)》之銘言: : 在《接觸未來》中,在茱蒂佛斯特飾演的女科學家表示,要她相信 : 有上帝,除非有證明時,男主角反問她:「妳愛妳父親嗎?」「愛 : 」「證明它」。 : 記得對話到這裡終止了,女主角沒有回答。其實我也相信她無法回 : 答。沒錯,她也許可以舉出幾個孝順父親的事實例子,但這並不足 : 以證明她愛他。假如男主角反問:「我覺得這都是妳作作樣子而已 : 。」她要怎麼回答呢? : 再者,難道這種證明的企圖,不正是對愛本身的一種侵犯嗎?當一 : 個人試圖去證明他的愛時,他的目的是什麼呢?想讓對方感激嗎? : 想激起對方的憐憫嗎?想凸顯自己人格的高尚嗎?.... : 感情就是一切 : 名稱不過是回聲 : 是籠罩著天火的煙霧 : ----《浮士德》 : 當parellel質問兩次「為什麼不能任意地宰制物呢?」之時,他是 : 用腦取代了心、用思辨侵入了信仰、用自然科學的證明切割人文的 : 情感。這個疑問本身就是粗暴的。為什麼如此?我們唯一能知道的 : 是人的行為,所以就如同愛的情感不能證明一般,信念和信念的合 : 法性亦然。 我想, 就從這裡開始吧 :> 的確, 我們周圍的許許多多的事都是無法證明的, 就一個學科學的看法來說, 即使證明了的事情都必須懷疑 :) 懷疑是我平常所對事情抱持的態度 在兩難的問題中回歸到原點時會變成交纏的平行線, 雖然看似錯綜複雜, 其實真理卻 意外的沒有交集, 兩種正義是共存的你的正義與我的正義 許多人都堅信某些事情是一定正確的 就像我堅信沒有一件事情是絕對正確的一樣 比如說腦宰治心, 或謂心宰治腦 比方 法律限制愛情 慾望戰勝理智 在詭辯的終端又如何能確定理智是對的還是直覺是對的? 但當我們一開始決定要改變自己或他人的想法時 思辯也許應該入侵信仰 意即, 當辯論開始時, 個人的喜好或感情先放一邊比較合適 就像啟正說的, "我明知立場偏頗卻還是死守不放" :P 如果討論事情變成這樣就很無趣了~~(雖然平常吵架都是這樣的 :P ) (至於怎麼哄人執行他們自己不同意的事是另一個領域的學問, 作社團幹部的都在修習 此道 :P ) : 當有人問:「你為什麼相信這種信念」時,我可以說出一些理由。 : 然後他可以接著問:「為什麼這些理由是正確的呢?」我就只能說 : 我相信它們正確,或是另外找出一些理由,然後他可能就會繼續問 : 下去。但如維根斯坦所說,問題是有終點的。到了終點,我就不得 : 不先驗地承認一些確定性,如同我確信這世界是存在的一般。 : 感性的經驗(不是感情,而是指知性整理後的感官材料)不是生命 : 的全部,超越感性以外的東西是很難論證的。不管是相對主義、絕 : 對主義,它總是一種主義,換句話說,一種信念,當我問:「為什 : 麼人可以任意地宰制物呢?」與我對立的人同樣無法回答,正如「 : 為什麼人不能殺人呢?」這個問題一般。(這不是離題,而是思索 : 的人沒有看出道德和審美的某種關聯性) : 也許我們該說,問「為什麼」,要求「證明」,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 ? 恩, 怎麼說.. 如果我的信念是, 殺人是不道德的 那就不需討論應不應該報仇, 當保護自己生命時可不可以殺人, 死刑該不該執行 因為已經有先決的條件在我心中, 討論變成只是強灌思想, 而非尋找對錯是非 如果我先驗的就確定上帝是存在的 那麼就不用討論上帝的神力如何或是上帝是否在照顧你 因為那變成了傳道 雖然我們討論事情需要有一個根著點, 但是這個根著點比較適合是較為實際上的東西 大家都能認同的東西, (恩, 就像之前說的, 自然的真理吧) 比如說 石頭不會變成草, 法律會限制人的行為, 人有能力控制其他生物等 如果把"人不能宰治物" "人不能殺人"就當作討論的基準點的話, 我覺得太表面了點 -- 糟糕, 這樣下去會變成無限迴圈 :~~~ 我大概已經頭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