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忍不住來回了 :P
※ 引述《cplin (天若有情天亦老)》之銘言:
: ※ 引述《CN (等待)》之銘言:
: 其實陳進興處不處死刑倒不是我的重點. 我不贊成死刑, 但認為陳應該
: 被處以國家的最重刑. 但無論陳被判什麼刑, 我都不同意用 "割除腫瘤
: " 或 "以牙還牙" 等等心態去對付.
"割除腫瘤"跟"以牙還牙"是兩種心態, 我個人認為, 割除腫瘤是不當的
因為已經成為一種變相而且過度的仇恨, 而其沒有必要, 且存在這種心
態對社會是不利的
"以牙還牙"是立定法律最基本的要求, 也是能限制人類行為的重要觀念
但是因為在"原諒"或是給人自新的機會的一些次要因素下有了其他考量
其實我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妥, 再有同情心和德行的人也該有以牙還牙的概念
而非我左臉右臉都給你打...至少這在人類的生存上說的通
ㄜ..死刑的存廢跟主題脫節, 且爭議太大不予討論
: : 2.之前照博說過,既然對陳進興以應報心態對之,難道犯了罪的青少年也不需要感化教
: : 育而應直接被抓去關?(大意大概如此,詳見前幾篇文章)
: : 我想,青少年和成年人是不應該相提並論的。一般而言,成年人因為心智已成熟,所以
: : 適用刑法的處罰應該是沒問題的。但對於青少年來說,我們考慮他們可能心智還為成熟
: : 所以有減輕刑罰或根本不構成犯罪的規定來保護他們,並且有保護管束、感化教育的方
: : 法來改善他們,避免把他們關到監獄和一般犯人相處。我想這種方法不是對所有的成年
: : 人都有用,尤其對陳進興這種人更是。
: 我問個問題: 日本真理教事件的那些放毒者都是超高級知識份子, 他們和
: 陳哪個應負的責任較重?
: 可見同樣是成年人, 行為能力也是有差別的.
我仍覺得即使真理教徒該負的責任"比較重", 陳進興要負的責任"還是非常重"
青少年減刑的概念來自於"再教育"及"涉世未深"等概念, 陳進興不適用
: 再者, 我覺得大家似乎都沒有抓住我的一個論點: 犯罪者也是人, 不是在
: 我們這些正常的 "此岸" 之外的什麼. 把他們當毒瘤, 趾高氣昂地主張 "
: 割掉" , 甚至還拿 "經濟成長" 一類的理由來說明, 我覺得都是先驗地落
: 入了這此岸----彼岸的思維結構中. 這個問題和什麼 "刑罰輕重是否影響
: 犯罪律" 其實是無關的.
犯罪者也是人, (我是以人的觀點來討論而非毒瘤), 即使犯罪者是我的親人
"犯罪"這件事情就是我將人分類的關鍵點, 因為他"犯罪"且犯了"重罪"
所以"犯罪者"存在著社會的危險性而需要施以隔離
因為"犯罪"的事實而讓人厭惡他的沒有自制力厭惡他的"所作所為"
因為其犯之錯"重", 所以厭惡程度增加
因為他所做的事, 我們評論他的行為. 即使是人, 也會因為所作所為而被他人所不齒
也會因為其心態殘忍, 而野獸不如
非因為他的名字是"罪犯"而我罵他野獸, 而是他的行為讓我覺得形同野獸
反之, 是他的行為讓我將他定位, 而不是因為他的名子是"人類", 我就覺得需要同情
一隻狗有值得稱讚的行為我將投以較一般人更高的尊敬, 不是嗎?
反之亦然
: 說到這, 推薦大家村上的 "地下鐵事件". 特別是書末的文章.
抱歉 :P 還沒看書, 改天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