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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plin (天若有情天亦老)》之銘言: : ※ 引述《parallel (她..好美...)》之銘言: : 「比咬人的小狗還討厭的人」的確也是「人」,這是沒錯的,但不意味著這就 : 是「人的觀點」。不然,「像毒瘤似的人」也是「人」了。先把犯罪者擺到「 : 人」的族群裡,再把他「分類」出去,這在實質上和「毒瘤」之說是沒什麼區 : 別的。 : 關鍵在於「將對待陳的看法和對待一般人的看法分開」,這就是我所謂的「此 : 岸—彼岸」的考慮。當你已經將犯罪者烙上(「分類」)「心態非常殘忍」的 : 印記時,怎麼可能考慮到教養、原諒的問題呢?自然是去之而後快了。但這正 : 是我一向反對的。 將人分類成"此岸.彼岸"蠻常見的 , 而這種觀點有可能造成偏頗的先入為主的觀念 的確, 即使形容詞為"像毒瘤的人", 仍有可能發言者只將其當毒瘤看待 這樣吧, 換個方向想, 怎樣讓他人產生對我的感覺 大抵上是從我的言語, 行為上來觀察 我隨地吐口水, 有些看到的人會因此而厭惡我, 這種厭惡的感覺則是很自然產生 在將陳分類之前, 因為先見到的是他的犯罪行為, 所以諸多將他定義為惡人 但是在知曉其家庭背景和他的反省想法後, 可以再重新思考 而就算順序反過來, 一個我所認識很悲慘的人去犯下這樣的惡行.. 也許會增加悲痛的感覺, 甚至厭惡的感覺會消失 還是不會有原諒的感覺........這是我的想法 但是朋友或親人的假設都不太適用, 因為我對於朋友都有特殊的感情, 而可以原諒 它們的一些過錯, 不是完全客觀的因為瞭解其個性, 而是含有感情因素..... 這也是另一種"分類" , 但是像是 "此岸" 一樣不客觀...... 因為認同為"此岸"就會多加同情心, 和更多的寬容因素 有些人的"此岸" 或"自己一國"甚至會變成--一切都是可以接受和原諒的 將其認定為陌生人, 可能較客觀吧, 而我們不認識的他 就只能從行為, 言語來判斷 對陌生人仍有可能產生嚴重的厭惡感的, 不一定根著於此岸彼岸的觀念 此岸的人仍有可能吵架或是因行為而被改判入彼岸中 而這吵架和厭惡的原因仍存在 陌生人仍然可能讓人恨之入骨, 而這種感覺"才"造成彼岸的想法 然而, 要真的客觀其實是很難的(這是我自己的想法) 很容易落入此岸彼岸的觀點, 或是說想到後來仍可能將人分類 將大部分的想法故意導向"此岸"會不會比較和諧...? 想到後來我仍把他當作壞人, 因為他的缺乏同情心, 他的殘忍, 他的做事不考慮後果 以及他傷害過的人們是如此的傷心讓我不忍, 即使是無心之過, 就算是我們的社會 導因他成為這樣, 他自己仍有絕大部分的責任, 他推諉為社會之過的言語更讓我不齒 即使將死仍沒法面對自己的惡行, 勇敢承擔 就算罪惡的路途是充滿誘惑且迷人的, 踏出那一步時責任就在行走的人身上了 把惡行推託給撒旦的誘惑, 只是凸顯他自己的脆弱罷了.. :P 寫太多了...大概沒什麼人看吧.... by 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