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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plin.bbs@aug.csie.ntu.edu.tw (Solaris)》之銘言: : 有這樣的一個社會圖式:在那裡,人們被分為「正常的」和「不正常的 : 」兩類,前者佔大多數,後者則是少數。這些多數的「正常人」制訂了 : 一套法律、創造了一種意識型態、組成了一個行使權力的組織,排除了 : 那些少數的「不正常人」。這個「知識—權力—意識型態」三位一體的 : 結構就像一個品管機器,不斷地把那些「不正常人」從社會中排出去, : 於是「正常人」們得以維持他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全」。 : 至於這樣的問題:「為什麼一個人會成為必須被排除的、不正常的人呢 : ?」對這個社會的規畫者或是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個不需存在的蠢問 : 題。因為重要的是大多數人的「安全」或是「最大利益」。這種在陰暗 : 角落提出的問題,就讓它隨著一代代罪犯的排除而消失吧!那些正常人 : 因之可以毫不保留地接受這個社會的「正義」、「公理」、「道德」、 : 對罪犯的憤怒、和對受害者的同情。 有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人為什麼一定要公平??一定要不分層級呢?? 世界從來不是公平的,人類也從來就沒有在同一岸,同一邊過 社會走向大多數人希望的方式,是很自然的事 請注意我這裡說的是自然,不帶價值評斷 雖然大部份人的標準不見得好 但是社會有什麼理由要實現正義,實現公理?? 有哪一個社會,自古到今,是真正實現了"正義"跟"公理"???? 我認為從前沒有,現在沒有,以後也不會有...... 滿足社會所有人的需要是不可能的..... : 然而,這樣的社會卻是我無法接受的。 : 第一種社會----由多數人形成的組織來控制少數人,或說犧牲少數人以 : 保全多數人----難道就是人類社會的最高理想嗎?我期望的是第二種, : 就是馬克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所說的「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 : 由發展的條件」的社會。在那個社會裡,每個人都能保證受到完整的道 : 德教育,能充分發展他的才能,在自己的慾求與社會的限制之間找到一 : 個安身立命之道。這時,個體(個人)和總體(社會)的區分、它們的 : 衝突不再存在了,道德或法律不再帶有痛苦或壓迫的特徵,而是每個人 : 都能自覺地、自願地遵守。這是一個道德的社會,而不是功利的社會; : 是「最小痛苦」的社會,而不是「最大利益」的社會。馬克斯在一百五 : 十年前提出的這個偉大理想應該有人去繼承、去完成。 很遺憾 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 -- 經歷過這一切的一切 不換,不換...... 今生,再也不換了........ -- 我知道 我知道你就是我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