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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ghong (積積泓)》之銘言: 我想強調我並不是喊口號。 我之前文章中提到的 "個人動機和社會利益協同一致" 似乎 沒有人注意到。我想說的是,對社會的奉獻和犧牲必須完全 出自於內心的需求,否則就正如 yibeen 舉的反例一般。 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選擇的生活有多少是根源於我們內心 的需求?一些盲目的、浮泛的 "貢獻社會" 方式並不是我所 想的,真正出於愛和良知的付出我覺得才是最重要的。 舉例來說,假如一個人遵守法律只是為了害怕被懲罰,那他 仍然不足,這種防堵也永遠無法完全。假如他是根源於內心 良知的呼喚,那他將自動避免去做傷人的行為. 那些跟著希 特勒振臂呼喊的群眾是在聽從他們內心的聲音嗎?社會上一 些虛偽的 "偉大目標" (或是杜斯妥也夫斯基所謂的 "偉大 審判者" )之下並不容許個人的存在,而個人也只顧著外在 目標的追求,而忘了去聆聽他們內心的聲音。 假如只是把 "不傷害人" 當成一個死硬的目標,其實還有很 多痛苦和傷害根本不用經過肉體。還有我們要不要阻止人 " 傷害環境" 呢?打高爾夫,浪費水資源,製造垃圾....這些 行為既不妨礙別人的自由,也不傷害人,那我們要如何去評 價它們呢? -- 也許是癡愚吧 付出你一生的生命心血 苦苦企求 只為 追尋詩篇與人之間的相似 --亞森尼‧塔可夫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