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錯作者,還害Tosca 白白變成我的箭靶,真有點過意不去。我自己
也覺得前篇文章文字太激烈,不太適當,應該向大家致歉。但是實在
是四年以來看多了這方面的討論,覺得總是跳不脫那個框框才有感而
發。但是我覺得我是應該為冒犯和唐突道歉的。
現在來說說我自己對「流行----古典」的看法。
李澤厚把藝術的功能分為三個層次:悅耳悅目、悅心悅意、悅志悅神
,當然大家可以從字面大概知道意思(有興趣的請參考他的「美學四
講」)。當然這個區分也不是絕對的,難道古典音樂就沒有「悅耳悅
目」(感官享受)的成分嗎?難道流行音樂就沒有「悅心悅意」的成
份嗎?古典樂中的成分很複雜,也不是只有3B和華格納,更不是用管
弦樂團寫一首交響曲就能稱之為「藝術」。所以根本上我是不贊成將
流行和古典畫鴻溝作評比的方式的。(但我認為作為不帶評價的模糊
分類是可以用「古典」「流行」這兩個詞的)
回到問題上,我主張的是「清醒的多元化」。這是什麼意思呢?多元
化比較好懂,我的意思就是不要把流行和古典弄成兩軍對峙;但是我
還是要特地強調「清醒」,也就是不能把古典和流行等同起來。我認
為古典音樂的確給人比較高級的審美感受,也要求比較高的審美素養
,但是我們應該就此認為流行音樂是在敗壞聽眾的品味,就像八點檔
連續劇、暢銷書和好萊塢電影嗎?
休謨認為鑑賞力就像品嚐食物一般,真正高明的美食家不在於只能概
括地說出「好吃」「不好吃」,而是對食品的鑑別能力:哪些部份作
得好,哪些部份作得差。我以為這個經驗主義的說法是很有道理的。
「古典音樂是嚴肅、高級的」和「流行音樂是粗俗、膚淺的」這種說
法在我看來都有過於概括性的缺點,而後者尤其造成了一些愛樂者之
間的對立,在我看來誠屬不幸。
我認為流行音樂就如好萊塢電影一般是很值得研究的:為什麼大部分
的群眾容易接受?為什麼大家愛看(聽)?他們從中得到了什麼滿足
感?我以為這方面的探討遠比打壓流行音樂,或是那種「概括性說明
」有建設性的多。就像一個人可以同時喜愛杜斯妥也夫斯基和偵探小
說,但他顯然不會說:這兩種形式都給人滿足,所以沒有高下之分。
就像那個美食家的例子,他知道這兩種東西給人的審美愉快是不同的。
最後我想說說市場的問題。當然藝術商品化是一種不幸,但是換個角
度來看,它不也把藝術由貴族拉到民間,使得人人都有權享受嗎?所
以我認為不能把凡是牽扯到市場的就打上罪惡的標籤。當然,如何善
用資訊而不是被資訊奴役,這就是現代人最重要的課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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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他們,
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嘆和敬畏:
我們頭上的燦爛星空!
我們心中的道德律令!
----康德‧實踐理性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