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lin (cockatrice)》之銘言:
: 我認為流行音樂就如好萊塢電影一般是很值得研究的:為什麼大部分
: 的群眾容易接受?為什麼大家愛看(聽)?他們從中得到了什麼滿足
: 感?我以為這方面的探討遠比打壓流行音樂,或是那種「概括性說明
: 」有建設性的多。就像一個人可以同時喜愛杜斯妥也夫斯基和偵探小
: 說,但他顯然不會說:這兩種形式都給人滿足,所以沒有高下之分。
: 就像那個美食家的例子,他知道這兩種東西給人的審美愉快是不同的。
不同的審美愉快, 不就意味著兩種東西的本質對象不同
不同的東西原本就不該放在同一個天平上衡量高下....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還是我有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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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圍棋, 我的第一手棋有九段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