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繼續說明之前,先把昨天匆匆寫,卻忽略了的一些說明補上。
※ 引述《cplin (Solaris)》之銘言:
: ※ 引述《ucjang (絕不放棄)》之銘言:
: 前一派認為,音符的運動本身就是唯一的「音樂美」,持這種看法的有漢斯
: 力克(「音樂美」一詞也是他提出的)和我國的嵇康。雖然不否認音樂可以
: 表達情感(這裡嵇康和漢斯力克稍有不同),但不認為那是音樂獨特的。這
: 一派形式的要求發展到現代的音列音樂達到顛峰。音樂變成探討音與音、音
: 與空間的關係的藝術。音樂開始根據某種美學構架創作,排除了古典的調性
: 與功能和聲,也排除了情感因素的介入(這裡有些變異,不過大致如此)。
註:漢氏的著名論斷「音樂的內容就是樂音的運動形式」是否真的如此「純粹
」,恐怕還有問題。他說:「音樂可再現依據原動力所產生的物理運動,
如快、慢、強、弱、升、降;但運動只是情感的一種屬性,不是情感本身
。」但欣賞這樣的「運動」如何能得到愉快?「想像力有意識且感性地欣
賞鳴響的音型和累積起來的樂音,並從中產生自由而直接的凝思」。但光
是這樣,還是不足以說明一個純屬認識(快慢強弱升降)的東西如何能夠
過度到感性(「審美樂趣」),甚至讓我們感受到「美的崇高超然性」?
: 後一派則發展為強烈的表現主義,宣洩自我的情感。「音樂是情感的符號」
: (蘇珊‧朗格)可以代表他們的見解。蔣一民《音樂美學》裡談到「自律與
: 他律的徹底破裂」,自律的極限就是前面說的音列音樂,搖滾樂則是他律(
: 情感掛帥)的極端。事實上情感本來就是音樂不可分割的重要成分,從巴哈
: 、貝多芬、布拉姆斯,一直到華格納、馬勒、蕭士塔高維契也如此。假如不
: 是聽眾從這些曲子中得到的獨特的感情體驗,它們能夠流傳下來嗎?嵇康和
: 漢斯力克的謬誤就在於,他們把音樂表達出來的情感和我們平日的喜怒哀樂
: 混為一談,忽略了表達這些情感的形式要素,而這是使音樂表現的情感和世
: 俗情感大相逕庭之所在。
註:我讀「論音樂美」,總覺得漢斯力克糾纏在那時德國的先驗哲學裡,即理
智與情感的二分,理智(形式)應該高於情感(內容)。在理論上,他論
證了音樂與情感沒有必然的聯繫,但缺乏一個「必然」並不足以讓我們將
音樂的形式美置諸情感之上。真正的原因還是「一股與我們的意志和思維
無關的力量,亦即令我們受到動機不明、漫無目的、不可靠的情緒性騷動
,是不配於人類精神的」。但這樣就根本忽略了,音樂所表達的情感並不
是這樣原始直接的衝動,反而是情感的純化和昇華;音樂並不是情(感)
理(形式)的對立,而是情理的交融。漢斯力克之所謂「音樂的假內容」
(情感)事實上卻是大多數愛樂者感受到音樂最有價值的部分,這點容後
再論。
: 所以,我們怎麼看待這兩種有時似乎可以獨立,有時又是互相依存的派別?
: 我認為,音樂因為它本身與自然節律和生理節奏的同構對應,讓「形式美」
: 的因素特別突出。假如我們不像蔣一民那樣牽強地把搖滾樂算進來,就會發
註:我的意思是,假如硬要把屬於流行音樂的搖滾算進來,那麼,流行歌曲和
電影配樂要不要算呢?假如搖滾宣洩的是最原始直接的情感,那麼這些流
行音樂傳遞的就是最世俗的情感,他所謂的「自律」和「他律」之間也就
多了一大片的灰色地帶,稱不上是什麼「徹底破裂」了。
其實蔣一民的分法不能不說是受到某種美學規則的影響,而不是現象的準
確描述。在現今的古典音樂愛樂者之中,願意接觸荀白克,甚至蕭士塔高
維契之後的已是少之又少。同樣的,喜歡搖滾樂中的重金屬,甚至「重金
屬中的重金屬(我忘了怎麼稱呼)」也一樣鳳毛麟角。所以蔣一民所述的
「破裂」真是不折不扣「茶壺裡的風暴」。但我們如何看待絕大多數人所
喜愛的流行音樂?這點我希望能在以後的文章接觸到。
: 現,音樂中從巴哈的賦格開始,一直到十二音列為止,卻乎存在著純粹的形
: 式美的體現形式。但「情感」則不然,情感必須透過形式藝術表達,缺乏表
: 現的載體,純粹的「情感」就無法表達,這點連搖滾樂也不例外。所以嚴格
: 說來,在二十世紀與音列音樂對立的並不是搖滾樂,而是機遇音樂。但從這
: 兩者你其實都感受不到「情感」這項要素。
註:機遇音樂的代表作曲家John Cage就是很明顯的例子。他的曲子裡會用到
裡面裝了水的大海螺或是隨便轉收音機接收到的音樂等等,這就是讓偶然
性主宰音樂,讓音樂跳脫音列(美學規則)的箝制。(從這點看來,蔣一
民把4'33"視為「還原音樂最基本的要素----休止符」並不合Cage一貫的
創作概念。應該是說,在演奏家靜默4'33"的這段時間裡,聽眾應該把所
有的聲音----咳嗽聲、座椅搖動聲、竊竊私語聲等等----都視為「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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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K看來, 好像這些人最後終於和他斷絕了一切關係, 事實上,
他覺得比以前任何時候都要自由得多, 他可以在這個平常對他是禁區
的地方, 愛等多久便等多久, 他好像贏得了以前人們很少贏得的自由
, 好像沒有一個人敢去和他一拼, 趕他走, 或是甚至於和他說話; 可
是同時也好像沒有一件事情比這個更自由, 這種等候, 這種不可侵犯
的感覺, 更令他覺得沒有意義, 沒有希望, 終於, 這個信念也變成同
樣的強烈了。
----卡夫卡‧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