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plin (蛻皮中) 看板: NTUChMusic
標題: 雜感六十四
時間: Sat Jul 22 01:38:28 2000
有些因果的關係比較遲緩,就像今天種下一粒種子,幾十年後長成
一棵大樹一般。今天發生的河川污染問題也是:也許污染的種子在
台灣經濟起飛之初就已經種下(只顧經濟,不顧環境的政策取向)
,今天我們看到的不過是樹苗而已,一條河川要花幾十年,投入大
量的時間精力才能使之恢復,所以惡果(那棵樹)還在後面。我常
常會想,是不是有一個「分界線」,在分界線這邊代表了「人類還
有機會生存,只要他們投入多少多少的努力」,在那邊代表了「人
類已經注定要走向滅亡的命運,無可改變」?我常覺得我們已經越
過了那條分界線。李維史陀有句話:「宇宙開始時沒有人類,宇宙
結束時也不會有人類」。
科學家估計世界上有三千萬物種(可參看威爾森《繽紛的世界》)
,我們知道的不過幾百萬種,其中記錄最詳細的鳥類已經估計有六
分之一已經滅絕或瀕臨滅絕。再想想隨著雨林一起消失的無數未知
物種,就知道自現代史以來(約四百年前),人類造成的生態浩劫
實在是空前絕後的。再看看對環境的污染、資源的濫用;大樓裡全
天候開放的冷氣、每天買的保特瓶、那些因為垃圾費隨袋徵收而丟
在外雙溪的垃圾、工廠偷偷排放廢水的管子....這些破壞的效果都
不是一下子可以看出來的,我們將在以後幾十年付出昂貴的代價(
假如我們不希望付出更昂貴代價的話)。不過,已經消失的物種是
再也無法召喚回來了。每想到這裡,我就覺得很痛心。
許多人在問:保護動植物對我們人類有什麼好處?答案可以有很多
,比如說新藥的開發、新的食物來源等等,反正總歸一句----「最
後還是為了保護人類」。但我其實是不太贊成以此作為理論依據的
,因為這就好像說因為怕受刑罰所以不能殺人,因為有獎賞所以助
人一般;假如確定可以不受刑罰,或是沒有獎賞,這種行為也就消
失了。人類的道德當然沒有那麼單純,環保的問題亦然。威爾森曾
提出「親生命性」的說法,也就是說喜歡繽紛的生命現象是我們的
天性,也是我們要環保的理由。這樣就把一個外在的因果(某種目
的是某種行為的原因)轉化成一個內在的律令(行為的本身就是理
由、就是目的)。我想這說法是有部份真理的。看看國家地理頻道
或是Discovery 的生物紀錄片,除了驚嘆生物的複雜,我常常感到
一種莫名的喜悅,一種生存的迫切感。相信這也是大家都有的經驗
吧!對我而言,這就足以構成環保的全部理由了。
但我們也許已經過了那個分界線了,我們對自己的處境常常體認得
太晚。不管是對人類或自然,我們都還有很多無法瞭解的地方(比
如說記憶、理解等認知科學問題),還有許多懸而未決的哲學問題
(比如說機器有沒有辦法思考?),這些都需要時間才能解決。但
我們真有可能見到那一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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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K看來, 好像這些人最後終於和他斷絕了一切關係, 事實上,
他覺得比以前任何時候都要自由得多, 他可以在這個平常對他是禁區
的地方, 愛等多久便等多久, 他好像贏得了以前人們很少贏得的自由
, 好像沒有一個人敢去和他一拼, 趕他走, 或是甚至於和他說話; 可
是同時也好像沒有一件事情比這個更自由, 這種等候, 這種不可侵犯
的感覺, 更令他覺得沒有意義, 沒有希望, 終於, 這個信念也變成同
樣的強烈了。
----卡夫卡‧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