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瀏覽了所有她的信,只去掉了不到幾封不太
重要的,其他都保留了下來。大一時,我和她由於
「小天使和小主人」的活動認識(很訝異我也有這
的時光吧!),後來有見過面。坦白說她長得很美
,我也很自然地對她產生好感。但是大一時的我十
分幼稚,追求異性的手法十分拙劣,自己也沒什麼
內涵,所以當然吃了閉門羹。只是我憑著自己的一
片誠意,終於使她覺得這個人還是可以當個朋友的
。
在那個email不流行的年代(有人吃飽撐著會
去電算中心用大電腦寫英文mail來溝通嗎?),寫
信仍是最傳統的方式。於是經由一封封的信件往返
,我們更深地了解彼此的內心世界,也常常用信件
來抒發情感。信件往往可以寫出內心的話,說話卻
不能。因為說話要一來一往,會受對方的表情而左
右,而寫信不同,完全是單向的操作,所以也往往
可以得到一種「一廂情願」式的快樂。
手寫的信和email的感覺是差很多的。我懷疑
現在還有多少人願意用筆寫信,再貼郵票寄出,等
待二天甚至更久後對方接到信,再培養心情,花相
等的時間寫出另一封,貼好郵票寄來?手寫的信,
字體代表了那個人的個性與情緒。她的字很好看,
但屬於龍飛鳳舞型。舞得好時令人讚嘆,心情不好
寫得較急時,也會造成一點點閱讀的障礙。每次的
寫信用紙也不同,有時用有花樣的信紙,有時用筆
記活頁紙,也有時是標準的十行紙。要「裝訂」時
也讓我小小地傷了些腦筋...
(續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