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盃籃球聯賽組織章程
A.名稱:訂為「小英盃籃球聯賽」,簡稱「小英盃」。每學期舉辦一屆。
B.組織:
1.聯賽中心委員會:負責召開定期或不定期之聯賽會議,以負責聯賽之
推行。其成員為三系男女籃六隊隊長。
2.總召集人:每學期主辦學校之男籃隊長為聯賽總召集人,得負責主持
每學期之期末檢討會議。並視情況得隨時召開並主持聯賽會議,以解
決聯賽之問題使之順利推行。
3.主辦學校:即為每學期小英盃之主辦單位,其義務如下:
a.於每學期初收取三校小英盃報名費各1000元整(共三千元,作為聯
賽基金),並負保管運用之權。
b.聯賽基金主要作為各學期獎項之籌措費用。並於期末時由主辦學校
出具明細表以交代之。其名義上之負責人為主辦學校之女籃隊長。
c.每學期初聯賽球員名單之編訂及發表。
d.記錄表格式應統一,由主辦學校提供。
e.統籌主辦期末聯賽聯歡晚會暨頒獎典禮。
f.第一屆小英盃起,主辦學校為台大,政大,師大輪流之。
4.主場學校:各月份小英盃舉行之地點所在之學校即為主場學校(其餘
為客場學校),其義務如下:
a.於其主辦月份前一週內負責其主辦場地賽程事宜並通知其他各校。
b.為建立三校參與聯賽人員情感之交流,主場學校需負責於主辦月份
籌措一場三校聯誼活動,於當月第一個比賽星期公佈並供三校參與
聯賽人員當場報名之。
c.主場學校應負責比賽之攝影事項。
d.當月主辦賽程之茶水供應及記錄事宜(並應設記錄桌)。
C.賽務:
1.賽程:每月擇兩個週六上午各舉行三場比賽,順序為男*女*男。
2.規則:
a.時間:男籃比賽採上下半場各二十五分鐘制,各半場結束前五分鐘
停錶。女籃比賽採男籃比賽採上下半場各二十分鐘制,各半
場結束前三分鐘停錶。
b.球員名單:各校需於各學期第一場比賽前,出具球員名單一份(包
括各球員之姓名、年級、背號、身高),交由主場學校
發表之,作為聯賽球員之登錄。
c.出賽規定:每學期第一次比賽時,未在球員名單之內的球員,應持
學生證(包括新生)向主辦學校證明,違者一律不得參
賽。比賽前各隊應主動向記錄人員提出登錄球員名單一
份,上限為十二人(正式規則)。未在名單內者不得參
賽。
d.各隊需有其一致之球衣,上場人數不足五人時,四人可賽,三人以
下棄權。各隊員且需有本學期固定之背號。因不得已需暫時借穿他
人球衣者,應主動向記錄人員報備。其餘規則遵照國際業餘籃球比
賽之規定。
e.如遇雨天,則由主辦學校於比賽日當天早上八點決定各校是否出賽
。如需延賽,原則上台、師大之比賽由兩校擇放學時間自行比賽,
與政大之比賽則於下次聯賽舉辦日加賽一場。
3.記錄:
a.每校期初負責擇定記錄組員各兩位,向總召集人知會並由其公佈之
。
b.原則上記錄事宜由主場學校主導,若遇有障礙時才由客場學校輔導
之。
c.各賽程舉辦日後三天內,由主場學校之記錄組員將記錄資料負責發
表於各系電子公告欄系版上。
d.記錄若流失時,主辦學校得重辦比賽。
4.裁判:師大為主場學校時,由師大體育系同學協助之。其他兩校則以
第三校提供兩位裁判方法行之。
D.獎制:
1.總錦標:設冠軍獎盃男女籃各一座,由各學期聯賽戰績績最佳之隊伍
獲得之。
2.個人獎項:凡聯賽登錄之男籃球員,參加超過當學期一半賽程者,始
有資格依記錄資料獲得下列獎項。
a.得分王:平均得分數為三校所有登錄球員之冠者。
b.籃板王:平均籃板數為三校所有登錄球員之冠者。
c.助攻王:平均助攻數為三校所有登錄球員之冠者。
d.阻攻王:平均阻攻數為三校所有登錄球員之冠者。
e.抄截王:平均抄截數為三校所有登錄球員之冠者。
3.聯賽最佳五人第一隊及第二隊:其選舉由各隊隊長提出推薦候選名單
,由各隊隊員圈自隊除外之球員。
4.個人獎項及最佳五人第一隊及第二隊各頒發獎狀一份。
5.所有獎項於各學期期末聯歡晚會暨頒獎典禮頒發之。
E.本聯賽組織辦法得由聯賽會議隨時更改修訂之。
小英盃聯賽中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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