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1930年代到現在
吳陳鳳輝 譯
最近的摩登舞歷史從華爾滋、狐步、快四步和探戈開始,一般認為那是四種
標準舞型式,不過快狐步的"快步"(Quickstep)名稱並未受大家一致接受。
曾經有一段時期,舞蹈界區分為兩部分:非正式社交場合的舞者及常去大型
舞廳的選手舞者。
這些年代中,1920年後期及1930年代,在正式部門及全國業餘舞者協會主
導下,有了系統化的舞蹈競賽,而1929年,The Dancing Times 加開了一項重要
的非正式會議,結果成立了正式標準舞委員會(Official Board of Ballroom Dancing)
那個時候,很多樂隊演奏狐步舞樂曲,特別是在時髦大飯店中,它們以快
步和真正狐步之間的速度演奏,每一季變得越來越慢。職業團體所做很多"中間"
拍子的試驗都沒有成功,1930年正式提出"中間節奏"的慣用舞步,但是大眾並不
接納。
英國在大旅館,大飯店的舞蹈及在寬敞舞廳中為善舞者偏愛的"競技"風格趨
向儼然不同。"社交"風格被稱作"降壓"舞蹈,因為舞廳和有限的空間都很擁擠,
後來獲得目前仍在使用的"節奏舞"名稱。
自從1937年蘭爾(Lupino Lane)在歌舞劇Me and My Girl中演出連比斯舞
(Lambeth Walk)開始,1930年代就有一連串的嬉笑喧鬧舞會。當然,你會發現大
家都在跳連比斯舞,因為曲調很悅耳,動作又新奇,所以很快被大家接受。
在比較不嚴肅的場地也接著有些其他有趣的舞蹈,它們多數帶有指定的動作
不是繞著舞場前進的舞動:這個時期有Chestnut Tree,Boomps-a-Daisy及不朽的
Knees Up Mother Brown等舞蹈,這些都可以在人們略有醉意時的無數舞會及酒館
的深夜看到。
在拉打美洲舞方面,1930年代末期才從南美傳到歐洲的那種輕鬆活潑的森巴
舞(Samba),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才在英國風行。由於它的音樂節拍非常
生動熱鬧,使人普遍的愛上它。任何想要獲取大眾偏好的舞蹈都必需有特殊和清
楚的節奏。因此,一些舞蹈如Beguine, Mambo和Bossa Nova的音樂全世界都流行,
卻並沒有被大眾接受。
搖擺音樂(Swing music),吉特巴(Jitterbug)和藍調爵士(Boogie-Woogie)的名字在
戰前即已由美國傳到英國,但是新奇而刺激的跳舞風格卻是1940年才開始為美
國和加拿大軍人引進。然而吉特巴由於它狂野的動作及強制性的藍調爵士音樂,
很快就有了壞名聲,一般人認為這種舞太放縱,太危險,大多數舞廳禁跳它。幸
好,職業舞蹈界覺得不該壓抑它,因而從事改良並設定花步,使它可以教出去並
且被人接受。經由修飾的舞步及鼓舞的音樂,在新名稱捷舞(Jive)之下,大為盛行。
最後成為拉丁美洲舞科的一項標準舞。
不過,一般舞蹈大眾還在尋找新東西。幾年後,海利(Bill Haley)和他的樂隊
Comets演奏了"Rock Around Clock"。聽眾為之瘋狂。不論何處,年輕人聽到這
種強勁的Rock音樂節拍就會彈起來大跳特跳。雖然搖滾樂的舞蹈和捷舞有關,
用同樣的節奏去跳,它的表現方法卻比較簡單並且沒有那麼費。流行音樂的時
代其實和搖滾樂同時開始,最早的搖滾電影和唱片也是在這個期間開拍和錄製。
1950年代早期有很多大型舞場冠軍賽和全國各處的競賽。黑池(Black pool)的
英國冠軍賽始於1930年代早期,到現在仍然具有很大的影響力。世達冠軍賽(The
Star Championships)在1920年代末期開辦,可惜在1950年代初停止。1953年開始,
每年在倫敦舉行的亞伯廳國際冠軍賽,由威爾斯(Else Wells)負責推動這項賽事直
到現在都辦得很成功。
古典舞(Old Time Sequence Dance)繼續流行,特別在英國北部,但是小舞場或
大舞廳很少見,因為那些地方專攻迎合現代舞。古典舞多多少少專屬於英國。偶
而在澳洲及紐西蘭有限的地區有人跳,但是從末在歐洲大陸、美國及他處看到過。
它吸引人的地方是每對舞者在同時跳同樣的舞步,通常是十六小節舞序。因此它
不需要很高的技巧,而現代型舞蹈要求最佳舞者即隨時編舞。
新的十年來臨時,曲調旋律又改變了。1961年Chully Checkes的"Let's Twist
Again"出現,舞蹈界立刻抓住它。像三十五年前的卻爾斯頓那樣,當時它被認為
是下流和惡劣,但它的抵抗力愈來愈強。它特殊的節拍易學而有趣,男女老少都愛
跳扭扭舞而願用它消磨一夜。扭扭舞還帶來一種新觀念:舞者不必有舞伴,女士
不必等人來邀舞,每個人都可自由參加。最初還有些指定而易於辨認的花步,等
到這種舞穩固後,就出現各種變化舞步,最後每個人會有他個人的風格和特性。
扭扭舞的影響力繼續散播:衣服邊緣會有小褶子,穿的人跳扭扭舞時它會輕
輕的拍動;服裝模特兒以扭扭舞站姿擺架式;有些人抱怨肌肉和背部會酸痛;但
是這種舞仍然流行不墮。
1962年,繼扭扭舞的熱中後,另一種完全不同類型的舞科穩定的形成:那就
是恰、恰、恰(The Cha-Cha-Cha)它源於曼波(Mambo),曼波的音樂節拍一般舞者很
難掌握。恰、恰、恰的音樂來自美國,拍子很容易算,節奏明顯,很快就到處可
聽到。這是可適應各種環境的舞,它可以成為一項競賽中華麗的節目,同樣為男
女所表現,它也可在很小的夜總會中性感演出。
最後是現在全球風行而幾乎是年輕最鍾情的迪斯可(Disco)。它是由扭扭舞
不可抗拒的節奏演變成的。舞者個別分開跳,風格和動作完全由他們自己做出來。
它沒有直行步,也沒有固定步子;幾乎所有表現手法都由身體和手部動作顯現。
迪斯可可說是過去正式舞蹈典型的另一極端;它屬於二十世紀完完全全自由
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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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錄自 「舞蹈雜誌」第七十七期
第十五頁 社交舞簡史 九、1930年代到現在 吳陳鳳輝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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