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mawarigirl (請登入‧線實)》之銘言:
: 之前問過學校方面
: 依宿舍法規的說法
: 問卷是無效的QQ
: 如果要通過就必須開舍胞大會共同制定生活公約
: 必須要經由會議表決的多數決才是有效的
問卷結果出來十七天,
已經問了學校方面說法,為何不主動告知舍胞?
請問會議有規定多少人參加嗎?
表決應該是以多數決吧?!
會不會開了之後,學校又以參與人數不足之類的原因不予採納?
P.S.目前在住宿組網頁上的學生宿舍生活自治組織細則97.05.19版上的敘述是:
室長會議分下列二種:
一、常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
二、臨時會議:於必要時召集之。
室長會議由總幹事召集之。經室長總人數五分之一以上連署,總幹事應即召開臨時會議。
總幹事無故不召集時,得經學校核准逕行召集之。
室長會議之主席及決議方法,除各宿舍另行決議外,由總幹事擔任,以室長人數四分之一
以上出席,多數決方式行之。
室長會議召開時,應邀請各該宿舍管理人員列席,會議記錄應送交宿舍管理人員確認後,
再送交學校備查。
但以上為2008五月的版本,不知道是不是目前最新版。
其實我有點疑問,
我們現行的宿舍法規,
有提到學校單方面訂定生活公約,大家就必須遵守嗎?
不必經過與學生代表的會議就可以強迫實施?
: 宿舍法規前陣子已經由各生治會共同開會修訂
: 希望能更維護同學的權益
: 讓宿舍自治能更落實
: 現在法規已經送到學校那邊
: 後續結果就等學校公布
請問宿舍法規修訂結果公布之後,
可以放在板上或其他網路空間上供大家參考嗎?
謝謝。
: 之前已去信男五生 治會詢問他們的作法
: 目前生治會是希望參考男五的"好走廊政策"
: 讓大家能夠在開舍胞大會時
: 共同討論出置放拖鞋的規範
: 細節就待舍胞大會時再作說明與表決
: 就請大家先表示一下開舍胞大會的意願吧
: 女四生治會
拖鞋討論文最早九月初就出現了,
拖到十二月生治會才決定要做問卷,
接著到現在學期末才知道問卷無效。
就這樣決定期末考周要針對此事召開舍胞大會,
是否有點倉促?
雖然事情一學期拖過一學期也不是辦法,
但是否應該借鏡男五生治會的做法,
先向舍胞宣導宿舍自治與好走廊政策等等較完善的事前準備,
再召開舍胞大會會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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