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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現這個區域好像是抽菸區 我不知道下面的法規是否正確喔 第十四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室)外,不得吸菸: 一、學校、社教館、紀念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中心。 二、歌劇院、電影院及其他演藝場所。 三、觀光旅館、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購物中心及建築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四、非密閉式之鐵路列車及輪船。 五、車站、港口、機場之售票室及旅客等候室。 六、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 七、社會福利機構。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 前項吸菸區(室)應有明顯之區隔及標示。 第二十六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或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未設置禁菸標示 ,或對禁菸區與吸菸區無明顯之區隔、標示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 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按日連續處罰。 或許台大有錢到可以應付上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simon0929:已於8/18周一移除煙灰缸,並張貼禁止吸煙公告,加強勸阻. 08/14 08:01
justdemon:8/18?? 已於?? 看不懂.... 08/14 12:03
hazel0416:8/18不是還沒到嗎? 08/14 12:13
simon0929:桌曆翻太快..@@..是8/11.. 08/14 12:32
dianthus:有笑點...^_^ 08/14 12:42
bigbuddha:ㄟ 那正門前面與五樓陽台的煙灰缸是否也要移除? 08/14 12:58
simon0929:請參考上學期舍胞大會的決議 08/14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