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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在總幹事貼出通告的一天之後才寫此篇文章, 小弟本來是在等待舍胞們提出意見, 不過大家可能都忙於準備期末考以及論文口試, 並沒有舍胞對於現在生治會的處理繼續的關注, 也沒有人繼續要求生治會張貼會議記錄 因此小弟只好壞人做到底, 對於這篇非常有問題的徵選公告以及本次事件提出一些呼籲, 希望能引出其他舍胞的意見。 首先第一點是關於被徵選人資格的問題。 新的公告第二段中寫明 「若您對生治會有熱誠,也具有96學年度台大住宿資格或床位抽籤資格者, 並願意來競選成為下一屆的總幹事,無論男女,希望您能主動報名」 然而學生宿舍生活自治會組織細則第七條規定 「住宿學生以下學期續住者為限,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自治會登記競選總幹事」 不知總幹事為何漠視上述的規定? 如果我們以先向內徵選,再向外徵選的兩輪制方式, 總幹事所定徵選資格尚可適用,但是現在為何會訂出這樣的資格,令人費解? 第二點關於宿舍總幹事從一位變成兩位。 總幹事在公告中明確指出 「年年願意擔任生治會幹部的人很少」「今年的候選人依舊難產」 那為何現在突然捨棄徵選可能性較高的一位總幹事, 反而要徵選出兩位總幹事呢? 現在這階段突然改成選舉兩位總幹事, 對於宿舍生治會的運作有什麼改善嗎? 對於各項公共服務就會變得更有效率嗎? 腳踏車亂停問題就會解決嗎? 廁所的清潔就會變好嗎? 法學院施工造成的困擾就會變少嗎? 仔細研讀新的徵選公告後發現, 唯一被列舉的好處是「研三男女總幹事之床位並不彼此衝突」 小弟仍然搞不懂為什麼要這樣做? 另外小弟要在此請求輔導員站出來, 您們兩位可以說是生治會的監督者,也是國青宿舍的執法者, 同時也代表了校方、住宿組在此關心同學 小弟相信你們的出發點跟在下一樣都是為了宿舍好, 但是小弟真的很希望你們當機立斷改善此種「具有重大瑕疵的床位申請程序」 並且提出具體的改善說明,而不是僅在呼籲大家要有更多的服務熱忱, 也許本舍可以藉此事件修改更公平、公正、公開而且更加完善的總幹事徵選辦法, 兼顧學生住宿權益又可以加強現有規定, 而不是僅僅是選擇讓正副總幹事變成兩位總幹事。 小弟自己也瞭解提出這些質疑與意見可能只是狗吠火車, 也許大部分人都與前面舍胞自述的一樣 「既然我們已經住在國青了, 而且可以有更熱心的總幹事, 所以總幹事的產生方式和床位取得的正當性都不是那麼重要」 假使多數人真的覺得不用再爭辯了, 大家都接受「為避免爭議,我們重新徵選男女總幹事」就可以了, 那小弟也尊重民主精神,將不再對此事件發言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71.56
abs55:這麼多建議的人不出來當總幹事真的是太可惜了 就你了 06/02 15:48
menghan415:我覺得就跟著規矩走吧.由可以住的人中選就好了.. 06/02 20:40
joyce2013:推依下~沒有必要因人設事,故意鑽規則的漏洞 06/02 21:22
joyce2013:真的這麼有心為大家服務的人~不可能沒有發揮的舞台 06/02 21:24
joyce2013:沒有必要用有爭議的方式僅僅為國青服務 06/02 21:25
DesertEagleX:本來就應該按照規矩 模糊行事不可取 06/02 22:41
processj:我真的很想說一句話。請熱情建言的舍胞何不加入生治會 06/02 22:49
processj:這樣也就沒有眾多舍胞的疑問了。 06/02 22:50
processj:事情的原由請由:輔導員-->住宿組-->生治會。了解起 06/02 22:51
processj:當了解之後,相信有疑問的舍胞可以提出對舍胞更好的方案 06/02 22:52
processj:及大家所提的正當性問題。這邊是公開的言論也是要負責的 06/02 22:53
processj:看版上關心國青事務的舍胞,也相信更想了解自已的權益 06/02 22:54
processj:住宿組網頁備有許多資料及管理員可供參考。 06/02 22:55
processj:舍胞的權益自已爭取,何不當生治會幹部來維護國青的品質 06/02 22:56
processj:我並非要攻擊其他發言的人,這不是一言堂 06/02 22:57
processj:這是:冷漠的國青。我只是舍胞 06/02 22:58
processj:我們努力什麼,你們有絲絲微微的發現嗎???很灰心 06/02 22:59
processj:我更不是偉大的生治會幹部。何德何能 06/02 23:00
DesertEagleX:樓上推這麼多行比誰都熱情 可是那並不是討論的焦點 06/02 23:20
Cassielarc:為了符合條文而將一正一副改為兩正..有朝令夕改的感覺. 06/02 23:21
Cassielarc:出來選吧~我一定投你!! 06/02 23:24
joyce2013:回P大~只要一表達意見,就一定要去參選嗎? 06/02 23:43
joyce2013:這樣子誰還能夠大膽表達意見? 06/02 23:44
joyce2013:說不定某些熱心的舍胞恰好是應屆畢業生 06/02 23:45
processj:回D大:有很多住宿組的法規,歡迎找住宿組再三了解. 06/02 23:51
processj:而版上的討論絕對可以增加大家的了解 06/02 23:52
processj:有些事沒經由住宿組及生治會同意,任誰都不敢動的 06/02 23:53
processj:回C大,法令的問題在住宿組小小舍胞們是無法更改的 06/02 23:54
processj:回J大:以上並沒有要求熱心表達意見舍胞"參選" 06/02 23:55
processj:"加入"生治會是不用參選及投票的。 06/02 23:56
processj:剛有說了-發表言論是要負責的。畢業的舍胞有住國青當然 06/02 23:57
processj:當然有權發言,因這是曾住過的宿舍。 06/02 23:58
processj:發表的言論可以提供給輔導員及生治會參考,讓真正的感受 06/03 00:00
processj:真正的感受可以穫得重視而改善,這不是發表言論的舍胞 06/03 00:01
processj:國青的舍胞所樂見到的嗎。 06/03 00:02
processj:發表言論主要是引起大家的注意及討論,及改善 06/03 00:03
processj:這才是主要的目的。已快畢業的舍胞應該也是這樣為國青 06/03 00:04
processj:為國青的未來著想才想發表言論吧(個人猜的) 06/03 00:05
processj:或許有興趣的舍胞們可以多往輔導員及住宿組及生治會了解 06/03 00:06
processj:以上發表的目的並不想引起筆戰,也不想再回覆任何疑問 06/03 00:07
processj:以上的單位大家可以更清楚自已的權益。 06/03 00:08
dianthus:to p大: 小弟本文的問題很單純 (1)為何選一個變選兩個? 06/04 00:16
dianthus:(2)為何被選舉人規定與學生宿舍生活自治會組織細則不同? 06/04 00:17
dianthus:這些都是公眾議題並非小弟個人的問題,因此僅在現有意見 06/04 00:18
dianthus:管道中最公開的ptt進行詢問,並無私下溝通之意願與必要性 06/04 00:48
※ 編輯: dianthus 來自: 140.112.231.63 (06/04 00:49)
dianthus:若能獲得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證公開的回應,相信將有助 06/04 01:04
dianthus:於舍胞釐清狀況,亦可使舍胞更了解自已的權益。 06/04 01:08
joyce2013:推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證公開 06/04 09:03
joyce2013:如果不符合規定的通通都可以選~那乾脆向所有即將入學生 06/04 09:03
joyce2013:公告有這樣一個管道,讓所有有志為國青服務的人都有機會 06/04 09:04
joyce2013:身為舍胞的我們也將樂於見到有一堆候選人和豐富的政見 06/04 09:05
joyce2013:良性競爭 06/04 09:06
joyce2013:還有,如果一切都不需要依循規定,那也廢了所有不合實際 06/04 09:14
joyce2013:需求的規定算了~ 06/04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