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歡迎同學們繼續對於宿舍的規定有所建議,
再次針對版上同學的內容,
提出生治會的說明以及建議。
舍胞shineaj提出的公布違規者的資訊,
站在嚇阻違規事件發生的立場是舉雙手贊成的,
但是目前我們還沒有這方面的經驗與制度,
而且有些資料的公布似乎沒有其必要性,例如國籍、悔過書內容等,
站在生治會立場只要能夠赫阻違規的發生就可以了,
我建議僅公布房號、學號以及匿名的姓名即可,例如傅○幟這樣,
這部分生治會可以主動在開學後的舍胞大會中提出討論,只要能通過就立刻辦理。
而在未通過前,若舍胞有需要瞭解是誰違規以及他們的切結書內容,
可以與輔導員聯繫,書面資料都在辦公室可供查閱,
在此感謝shineaj提出這個很好的建議。
舍胞xxx78提出對於懲處的疑問,
這部分文章中已經說明過了,在次標註說明一下,
8/20當時輔導員只有找到四位舍胞(A B C D)在吃魷魚,
當時告知他們這個氣味影響了其他人的生活,請他們不要再製造,
8/25的時候總共發現了七名舍胞(A B C D E F G)在場,
經過輔導員及舍胞確認後,確定舍胞E沒有去一樓烤才是造成這次味道四散的真正元兇,
在這部分可以發現到並沒有警告無效的問題。
然而在情理上,他們如果老是找個新人來烤舍胞跟生治會都會被搞瘋了,
所以這次生治會要求全體都要簽切結書,
另外因為舍胞A B C D沒有阻止舍胞E,造成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輔導員額外懲罰全部七個人都要勞動服務8小時,他們也願意接受,
(其實舍胞F &G就規則來看是無辜的,也被要求連坐處罰),
以上就是目前懲處決定的過程,舍胞有什麼意見,還是可以與輔導員討論。
舍胞LScouple的意見中,
對於公布資料以及懲處的內容,請參考對上面兩位的說明,
文中提到『勞動服務不是大家可以接受的』『請他們自動放棄宿舍』,
如果你個人很堅持這樣的意見,可以參考生活公約第八條的規定來提案,
但是我想重提一下,前文也已經指出規定上的漏洞,
這次事件無法以在寢室內炊膳來懲罰,
如果硬要說製造魷魚的氣味是違反公共衛生之行為,把負責烤的舍胞E退宿,
這似乎又太過頭了,有人不喜歡當然也會有人喜歡,
最少在吃的這七個人會認為這味道不錯,
生治會並不希望下次有人吃臭豆腐或是榴槤,或過兩天誰的咖啡太香都要懲處,
在這方面既然他們願意道歉並且願意不再發生,
我希望大家要互相體諒,給舍胞E改過的機會。
最後我想多說兩句,好多人都提到隱忍,宿舍是大家一起生活的環境,
每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來維護這裡的生活品質,
這個宿舍裡面住的都是台大的研究生,在溝通上都有一定的水準,
當別人做了什麼影響到宿舍生活,可解決的請不要吝惜,客氣的跟對方溝通,
大麻犯也不要客氣盡快跟輔導員或生治會聯繫,
同樣的當你的生活周遭有什麼設備故障或是壞了,也請不要偷懶,
用網路或電話通知輔導員或生治會,
唯有同學們互相督促才會使得宿舍的環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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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青生治會總幹事(男)
33668960#18960
國青輔導員
33669669,分機直撥6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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