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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 國民教育司 單位聯絡人 許麗娟 發布日期 98-08-24 聯絡電話 (02)77365600 電子信箱 lchsu@mail.moe.gov.tw 教育部本(21)日提出協助莫拉克颱風受災幼童就學及補助具體因應作法。 教育部表示,對於莫拉克颱風受災家庭幼稚園階段的幼童(當年度9月1日年滿4足歲至入國 民小學前之幼童、當年度9月1日年滿3足歲符合特殊教育法規定之身心障礙幼童,或經依 相關法令核定緩讀之學齡兒童)提供「就學安置」及「經費補助」二方面的協助。 一、在「就學安置」面,包括以下二項作法: (一)國民小學及其附設幼稚園受重創需啟動緊急安置措施者,學區內幼稚園階段幼兒,依 該國民小學之安置方式處理。 (二)至個別安置於親友家中,欲至其他公立幼稚園就讀者,各公立幼稚園應同意其入學, 且不受設籍及幼稚教育法每班30人上限之規定,但班級人數已超過35人者,則應擇其他園 就讀。 二、在「經費補助」面,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由政府補助其就讀公幼之各項費用(即 免費就讀),至於就讀私立幼稚園者1學期最高可以補助新臺幣3萬元。 (一)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受重創且需啟動緊急安置措施者: 1、學區內受災家庭幼童生活確有困難,且經學校或班級教師認定者。 2、因風災個別安置於親友家中,並轉至其他幼稚園就讀生活確有困難,且經學校或班級 教師認定者。 (二)其他符合(1)父、母或監護人任一方死亡或失蹤、(2)自有房屋毀損或倒塌,且不能居 住者,或(3)其他因本次莫拉克颱風受災生活確有困難,且經縣市政府個案認定者。 教育部表示,這項補助措施採簡化、快速,先協助再查證的原則辦理,因此,對於無法立 即取得證明文件者,均可先核給補助款再後補資料。此外,這項經費是由原來扶幼計畫的 經費支用,98學年度第1學期的補助款各縣市政府大都已請領,因此,當這些受災幼童就 學時可立即給予補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56
biolaw:台灣加油! 08/25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