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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cadem 看板] 發信人: jeffhui.bbs@bbs.ntu.edu.tw (阿hui), 看板: academ 標 題: 教學評鑑調查公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hu Dec 10 14:48:10 1998) 轉信站: Ptt!news.ntu!Palmarama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課 程 評 鑑 辦 法 85.12.17 8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壹、課程評鑑之基本精神 一、法源:依據『大學法』暨『國立台灣大學組織規程』實施之。 『大學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各大學之發展方向及重點,由各校依國家需 要及特色自行規劃,報經教育部核備後實施,並由教育部訐評鑑之。」 國立台灣大學組織規程』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教務處因規劃、協調、改進 與評鑑全校課程及設置跨院系專門學程需要,得設各種委金員會或專門學程。 委員會及專門學程之設置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必要時報教育部准後實 行。」 二、實質意涵:本校依據大學法第四條第三項賦予本校「限度內的自主能力」、使 本校得在限度內之自主範疇中建立學校特色、創造系所之間的差異化價值及評 鑑系統,並受教育部之監督、輔導、評鑑與協助。 貳、教學目標效用:幫助授課教師瞭解學生需求期待,並改善課程品質。 參、課程評鑑辦法: 一、強制性全校各院各系等教學單位一致參加。 二、評鑑課程範圍:原則上初期以共同必修課各系所必修課(有教課者)、 通識課、各學程必修課為評鑑對象。選修課教師可自行選擇接受評鑑 。 未來視實施之效果再逐步擴展到選修課。 三、教學意見調查表格:由教務處設計並提供標準表格或各學系(所)依標 準表格自行設計格式;各學系得視需要增加內容。 四、實施時間:原則上於每學期最後兩週實施。 五、實施方式:教務處負責教學意見調查系統建構、維護, 並將調查表格公佈 於電腦網路供學生填答。 六、資料整理:由本校教務處課務組負責教學意見調查統計,並將文字敘述 部份列印分送各教學研究單位參閱。 七、評鑑結果之處理:俟學業成績公告後送交各系(所)行政主管參閱,並 轉交授課教師作為教學改進參考。評鑑結果不另行公佈。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實 施 方 式 為提昇本校教學品質,本學期繼續利用電腦網路對各系(科)所必修(有 老師教課者)、共同及通識課程進行教學意見調查,同時各系(科)所若 要對選修課程進行調查,亦可委託教務處辦理,實施方式如下: 一、答卷方式 利用電腦網路進行教學意見調查,同學們可利用裝有WWW瀏覽器的PC, 進入http//info.ntu.edu.tw網頁之教學意見調查 系統,對自己修習課程之授課方式、內容、效果等充分表達意見。進入系 統後,同學必須輸入學號與其本人在中心E-mail信箱的密碼,才可 以填答問卷。 二、實施期間 於每學期期末考前兩週進行教學意見調查,本學期(八十七學年度第一學 期)預定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期間實施。 三、鼓勵方式 為了鼓勵同學上網答卷,教務處將給與上網答卷同學『電腦選課優先分發 與利用網路查詢授課教師送至之成績』的優惠。 電腦選課優先分發係配合現行電腦選課之兩階段作業,在第一階段登錄欲 選課程後,對有人數限制課程將依本系、雙主修、輔系有上網填答教學意 見調查問卷同學之順序分發,餘額再以亂數處理方式分配給未填答問卷同 學。 前兩項所稱之有填答問卷同學,係指填答本系科所必修課程有老師教課者、 共同及通識課程。 四、資料處理 意見調查統計結果原則上僅送交該系所主任與授課教師本人參考,惟共同 及通識科目將函送共同教育委員會參。另外對答卷同學身份將完全保密。 五、意見調查表格式 本校通用之教學意見調查表格式及各學院、學系、研究所如需採用自行設 計之調查表,於學生正式填答時,將公佈於網上。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161.210 ] [Login: **] [Post: 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172.s86.ts3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