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james7l5 (拉)
看板NTUEtalk
標題Re: [公告] 注音文、挑釁水桶 罷免一事
時間Sat Oct 24 18:18:16 2009
我水球鬧板皇是我不對,但水桶一些無傷大雅的注音文,
我覺得意義不大,再者我提到的兩篇:
#1AjlgTWQ 及
#1Aq28cZc 是否該水桶?
有板規並執行我覺得是好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但是否可以有一些彈性的調整?
#1At_KasI 板皇語氣似乎不是太好?
是否我們可以先打您的嘴巴,在跟您說聲對不起?
我們不像版皇可以道歉,就直接被水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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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8.15.184
→ sjames7l5:補充一點 這才是我的分身 請不要再亂加罪名給我了 10/24 18:19
※ 編輯: sjames7l5 來自: 203.68.15.184 (10/24 18:22)
推 IavslvS:喻珈之罪 何患無詞 10/24 19:00
→ addrat:愈加之罪....樓上錯字高達四分之一....安心上路! 10/24 19:09
→ addrat:我錯字只佔十八分之一!! 10/24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