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ns (費翔大哥保衛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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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狂賀!!!大森盃榮獲冠軍
時間Mon Apr 4 13:09:16 2005
※ 引述《mosses (另一個開始)》之銘言:
: 基本上.........
: 驗學生證是原本就應該的
: 歷屆大會沒有特別嚴格也該有形式上的要求吧?
: 怎麼能以別校沒有要求當作藉口呢 =.=
: 其次
: 根本不用比積分......
: 看樣子你們是以前四點二勝二負來比積分是吧?
: 其實第五點不打應該是判他們輸才是
: 所以應該是三比二勝, 不用比積分
: 1.團體賽, 未到場或無法證明身分, 視同棄權, 該場取消
: 2.團體賽, 到場可證明身分, 因傷等故無法比賽, 棄點
: 3.凡出現冒名頂替查明屬實, 該隊取消資格
: 所以真要看規則, 應該是第一點, 整場取消, 而不是只輸一點
: 若真有槍手........哼哼........
問題就是他們所有的槍手都不肯拿出學生證
一隊至少10個人
而且他們還是地主隊
前一天晚上 我在開會中還特別要求
所有隔天上場比賽的選手必須攜帶學生證正本備查
嚴格執行 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各校代表也都在場也都同意 (因為只有地主隊有出槍手的嫌疑)
隔天 屏科大
居然全隊只有3張學生證正本
其他七張全部都不是留在家就是找不到不見了 ....七種藉口......
太誇張了
還堅持要上場
於是我們的底限是
半個小時後再比賽
有拿出學生證正本的才能出場
影印本的根本形同廢紙一張 因為上面根本連姓名都沒有....只有學生證三個字
他們還派出會長跟我說他們前晚比較晚才去開會沒聽到之前所說的話...
我大聲指責他們錯了還找藉口 沒到場是他們的問題不是我們的責任
況且沒看過一個系學會在開會時沒有在做會議紀錄的
說穿了就是個漏洞百出的組織
難不成你們地主隊的隊長沒準時到場開會還要由我們去通知你們的隊員嗎
當晚會議上 所有在場的人都知道我有拿麥克風說了好一段時間的話
最後的共識就是 自備學生證出場
各隊請自重 否則明天場上被戳破 看誰比較難堪而已
總之...對這種開會說話的經驗 不好意思 因為以前官做的大 我剛好特別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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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9.19.158
推 malemma:看來你可以從政了= = 61.230.46.160 04/04
推 mayinwinter:對啊 領隊會議時不但讓其他學校引起共鳴 220.130.215.67 04/04
→ mayinwinter:還讓主辦單位啞口無言 帥! 220.130.215.67 04/04
推 Tily:哈哈從政...XDXDXD 59.121.149.96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