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FS-91 看板]
作者: ANDIball (我愛粗框BABYFACE) 看板: NTUFS-91
標題: [公告] 林場實習注意事項
時間: Wed Dec 22 23:26:05 2004
※ 林場實習注意事項:
1. 報到:請於九十四年一月十七日下午四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至和社營林區報到,並於報到時繳交實習期間之伙食費。於當日晚上五時三十分以後至九點以前完成報到手續者,則依國立台灣大學森林學系林場實習管理規則處理。
2. 實習期間各實習學生不得攜親友前往。如有親友來訪,非有特殊情形,不得與學生伙食團體進膳,亦不得留宿於學生宿舍內。
3. 不得於實習期間賭博、酗酒及違反校規行為。
4. 離開宿舍時需衣著整齊,不得穿拖鞋、睡衣或僅著內衣。
5. 因實習需要而借用之儀器、材料、物品務必愛惜使用,遺失或破損者需按值賠償。
6. 實習期間各生所需物品自行準備及保管。
7. 請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及解散,實習期間務必遵守規則,不得開車外出,否則依本系林場實習管理辦法處理。
8. 請假事項遵照國立台灣大學森林學系林場實習管理規則處理。
※ 攜帶物品:
1. 必備物品:
◎ NT $880,報到時繳交。
◎ 身分證件、健保卡。
◎ 換洗衣物、禦寒衣物、盥洗用品、個人清潔用品。
◎ 小型背包或背袋、水壺、雨衣雨褲、雨鞋(強力推薦)、登山鞋或運動鞋、棉布手套或工作手套、涼鞋或拖鞋。
◎ 筆記本、個人文具、作業紙。
◎ 個人藥品(感冒、過敏、運動傷害等等)。
2. 建議攜帶物品:
◎ 望遠鏡、照相機、各類圖鑑、防曬油、封口袋及標籤紙、手電筒及燈泡。
◎ 衣架、洗衣粉、厚襪、耐髒衣物、吹風機。
◎ 鋼杯、個人筷子叉瓢餐具(請節省竹筷)。
◎ 鬧鐘、手機、充電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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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2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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