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lucy (土司歐巴桑)
標題[轉錄]本系學生停車場管理辦法 (fwd)
時間Tue Nov 24 17:38:38 1998
奉系主任(所長)裁示,公告本系(所)學生停車場管理辦法:
國立台灣大學地質學系(所)學生停車場管理辦法 87.11.24
一、 國立台灣大學地質學系(所)為管制出入本系(所)之車輛,特定本辦法。
二、 本系(所)學生停車場位置係指前館後緣一線與前院教職員停車及訪客場作一區隔。
三、 非領有本系(所)所核發之有效停車證,不得進入本系(所),以維本系(所)學生
暨專任助理之權益。
四、 申請停車證資格:本系(所)在學學生暨各教師所聘專案計畫之專任助理。申請人畢
業、離職或其他原因不須使用時,自動取消其資格。
五、 車輛所有人限申請者本人或直系血親。
六、 本停車證(遙控器)不得轉讓,仿冒、出借、或虛報遺失,若有違犯,經查明屬實後
,逕取消其停車資格及重申請資格。
七、 已領有本系(所)所核發之有效停車證,得停放車輛於學生停車場,除卸貨外不得以
其他理由停放於教職員停車場,違者取消停車資格。
八、 車輛停放時,嚴禁鳴喇叭,並降低噪音,禁止喧譁,以維護上課師生之學習環境。
九、 學生停車證申請:大學部學生請至系學會辦理,研究生請至研究生學會辦理,研究助
理請洽李寄嵎先生辦理。每人以乙張為限。
十、 本系(所)所核發之有效停車證,不另行收費,但申請者得繳交大門遙控器之工本費
用。
十一、 汽車停車證須貼於前擋風玻璃右上方明顯處,不得與車輛分離。
十二、 管理委員會:由研究生學會會長擔任召集人,並延請系主任(所長)擔任主任委員
,並由系主任(所長)商請一至二位系所教職員擔任委員,學生委員由研究生學會
一至二位學會幹部,系學會會長及一至二位系學會幹部組成。系主任(所長)得視
需要委請召集人召開委員會,研討停車場管理相關事項。
十三、 本辦法業經系主任(所長)核可,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佈,八十七年十二月
一日實施。
~~~~~~~~~~~~~~~~~~~~~~~~~~~~~~~~~~~~~~~~~~~~~~~~~~~~~~~~~~~~~~~~~~~~~~~~~~~~~~~~~~~
研究生學會暨系學會公告:
為便利同學申請停車證之手續,表格公佈於本系影印室內,需要之同學自行影印並
將表格完整填具後,研究生交由研究生學會,大學部交由系學會審查,繳交期限自即日
起至週五為止,以利換發作業。
遙控器費用約750元上下,並於換證時繳交。
換證作業於下週一(11/30)上午11時至下午二時,請勿逾時。
本系研究助理請填具表格後逕交至李寄嵎先生處辦理。
未盡事宜請至各申請單位查詢。
研究生學會暨系學會敬啟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56.56 ] [Login: 33] [Post: 3]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221.172 ] [Login: 19] [Post: ]
--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就是單純的想見到你...
想跟你說話....
想看到你笑......
想聽你溫柔的對我說話..
呵呵...真的好想念你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f1172.f1.nt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