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不會統一規定助學金方式
中廣新聞網 2005-04-11 13:30
教育部回應指出,對學生訴求會再了解,
不過尊重大學自主,教育部不會訂定統一
規定。同時教育部也替學校講話,要學生
把適當的服務當作學習。(羅皓恩報導)
少數研究生星期一上午到教育部抗議學校
以助學金之名行剝削之實,教育部高教司
科長王明源表示,依照現行辦法規定,學
校每年必須要提撥3-5%學雜費作為獎助學
金,實際核撥方式由各校自訂。其中助學
金各校大多都規定要提供一些服務,一方
面也培養學生服務精神,這些規定是大學
自主項目,如果確實不合理,教育部了解
之後會希望學校檢討,不過教育部不一定
要訂定統一規定。
目前各校提供大學部學生和研究生獎助學
金總金額大約三十二億之多,過往經常聽
到部分學生反應研究生還要協助學校行政
工作不合理的抗議,不過也有些學生不以
為意,認為跟著老師從事研究、協助系上
行政事務、管理研究室、帶大學生實習課
等工作,能夠拓展視野、增加自己研究能
量,並沒有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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