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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要求訂勞動契約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2005-04-11 15:42 「還我助學金、拒當不當勞務!」來自台大研究生協會 與政大研究生學會的代表11日到教育部前抗議研究生勞 動剝削嚴重,甚至還有研究生要幫教授接小孩放學、到 洗衣店拿西裝,儘管所方有發助學金,但金額不多,研 究生要做的事卻相對的多,因此,他們要求要訂定研究 勞動公約,且將助學金正名。 政大勞工所研究生陳柏謙表示,在大學自籌財源的趨勢 下,過去原本由教科文預算所支出的研究生助學金,目 前則改由各校本身校務基金支付。他指出,既然是助學 金,怎麼可能將工作都丟給研究生來作,但若是當成工 讀金,工作的範圍也應該要有界定。 他舉例說,碩士一年級時,每個月領到的助學金為7200 元,到了碩士二年級每個月降到只有6300元,如果研究 生必須要自己負擔生活上的開銷,這樣的金額根本就不 夠,「我的同學幾乎都要在外面打工!」陳柏謙說,研 究生群體是研究工作的最前端操作者,如果缺乏無虞發 展的環境,研究生的學習意願會大打折扣。 這群研究生代表要求,教育部訂定相關行政命令,統一 規範各校院系助學金發放最低基準,同時也要將助學金 正名,排除額外的勞務要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