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要求訂勞動契約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2005-04-11 15:42
「還我助學金、拒當不當勞務!」來自台大研究生協會
與政大研究生學會的代表11日到教育部前抗議研究生勞
動剝削嚴重,甚至還有研究生要幫教授接小孩放學、到
洗衣店拿西裝,儘管所方有發助學金,但金額不多,研
究生要做的事卻相對的多,因此,他們要求要訂定研究
勞動公約,且將助學金正名。
政大勞工所研究生陳柏謙表示,在大學自籌財源的趨勢
下,過去原本由教科文預算所支出的研究生助學金,目
前則改由各校本身校務基金支付。他指出,既然是助學
金,怎麼可能將工作都丟給研究生來作,但若是當成工
讀金,工作的範圍也應該要有界定。
他舉例說,碩士一年級時,每個月領到的助學金為7200
元,到了碩士二年級每個月降到只有6300元,如果研究
生必須要自己負擔生活上的開銷,這樣的金額根本就不
夠,「我的同學幾乎都要在外面打工!」陳柏謙說,研
究生群體是研究工作的最前端操作者,如果缺乏無虞發
展的環境,研究生的學習意願會大打折扣。
這群研究生代表要求,教育部訂定相關行政命令,統一
規範各校院系助學金發放最低基準,同時也要將助學金
正名,排除額外的勞務要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