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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補充說明(校務會議發言): 一、本案共分「徵求參與規劃」、「本校工作小組與獲選廠商 協同規劃」、「徵求參與投資」三個階段;基地則包括的 水源校區、長興街基隆路口兩塊,建築用途為高層學生宿 舍和附屬宿舍(教職員、訪台學人)。 以其未來的建築用途,在決策形成的三個階段,竟都迴避 本校教聯會與學生自治團體的參與。對此,我們深感無法 理解。 二、九十三年中太子建設獲選「參與規劃」而與本校工作小組 協同規劃期間,竟要求所有本校和教育部有關學生住宿的 法規不適用此一BOT案,意即未來水源宿舍和長興街高 層宿舍營運時將不准成立「學生宿舍生活自治會」,也不 適用「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等校級法規。 如此幾近「喪權辱校」的協議草案,我們亦感不解。一般 民間的集合式住宅都必須成立大樓管理委員會、社區管理 委員會,本校現有二十二棟宿舍亦有類似組織(ex. 生治 會),何獨水源宿舍和長興街高層宿舍不能成立? 宿舍興建和營運廠商意圖規避住戶監督之詭計昭然若揭。 決策當局草率如此,令人萬分遺憾。 三、關於第三階段「徵求參與投資」,太子建設和昱成科技分 別提出的競標條件已如提案報告主文和附件所述,依表面 條件,顯然昱成科技一案更具吸引力。 我們知道本案採「最有利標」議決,希望聽聽學校相關決 策人士說明。 四、近幾年本校大多數BOT和委外經營案件,涉及使用人和 本校校務基金重大權益,但多在行政會議和校務發展規劃 委員會即強行議決,不經校務會議討論或做專案報告。比 對過去校務會議審查否決「陳由豪先生捐贈台大博物館」 一案,我們認為近幾年的決策程序有必要重新檢討。 ※ 引述《IZUMI (NTUGSA)》之銘言: : 編號:93217 9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臨時動議 : 案由:請立即檢討並補正水源校區學生宿舍BOT案。 : 建議(決議草案):成立校務會議之專案小組, : 一、檢討該BOT案並作必要補正。 : 二、檢討並確立本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相關運作之應有程序, : 並提校務會議討論。 -- 台大研究生協會 會長 劉鐘仁 http://club.ntu.edu.tw/~ntugs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2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