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補充說明(校務會議發言):
一、本案共分「徵求參與規劃」、「本校工作小組與獲選廠商
協同規劃」、「徵求參與投資」三個階段;基地則包括的
水源校區、長興街基隆路口兩塊,建築用途為高層學生宿
舍和附屬宿舍(教職員、訪台學人)。
以其未來的建築用途,在決策形成的三個階段,竟都迴避
本校教聯會與學生自治團體的參與。對此,我們深感無法
理解。
二、九十三年中太子建設獲選「參與規劃」而與本校工作小組
協同規劃期間,竟要求所有本校和教育部有關學生住宿的
法規不適用此一BOT案,意即未來水源宿舍和長興街高
層宿舍營運時將不准成立「學生宿舍生活自治會」,也不
適用「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等校級法規。
如此幾近「喪權辱校」的協議草案,我們亦感不解。一般
民間的集合式住宅都必須成立大樓管理委員會、社區管理
委員會,本校現有二十二棟宿舍亦有類似組織(ex. 生治
會),何獨水源宿舍和長興街高層宿舍不能成立?
宿舍興建和營運廠商意圖規避住戶監督之詭計昭然若揭。
決策當局草率如此,令人萬分遺憾。
三、關於第三階段「徵求參與投資」,太子建設和昱成科技分
別提出的競標條件已如提案報告主文和附件所述,依表面
條件,顯然昱成科技一案更具吸引力。
我們知道本案採「最有利標」議決,希望聽聽學校相關決
策人士說明。
四、近幾年本校大多數BOT和委外經營案件,涉及使用人和
本校校務基金重大權益,但多在行政會議和校務發展規劃
委員會即強行議決,不經校務會議討論或做專案報告。比
對過去校務會議審查否決「陳由豪先生捐贈台大博物館」
一案,我們認為近幾年的決策程序有必要重新檢討。
※ 引述《IZUMI (NTUGSA)》之銘言:
: 編號:93217 9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臨時動議
: 案由:請立即檢討並補正水源校區學生宿舍BOT案。
: 建議(決議草案):成立校務會議之專案小組,
: 一、檢討該BOT案並作必要補正。
: 二、檢討並確立本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相關運作之應有程序,
: 並提校務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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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研究生協會 會長 劉鐘仁
http://club.ntu.edu.tw/~ntug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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