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子沒來看,再來就看到台大盃的狀況。
嗯,我們那個年代,大部分的手球隊員也都是大學才跟老師學關於手球的一切。
有些人小學、甚至中學有打過,但是問起來對規則也不是那麼了然。
大概小學生主要是靠裁判和教練在旁督導,自己對吹判的詳細精神及意義並沒有
很深的體認吧!
或者,有時候,有些學校的教練並不那麼重視運動精神,而只是注意輸贏....
所以,我想參賽的甚至來加油的人如果看到沒有運動精神的狀況,在檢討一切的同時,
也應該總要花點時間來想想自己是否有注意到運動精神?
我記得以前好像為球隊隊刊寫了一篇文章,裡面很感動地寫過(也許沒寫出來?):
有人說橄欖球是最後的運動、足球是勇者的運動;我覺得手球是運動家的運動。
手球的速度快,場地比足球小、衝撞比籃球強。
如果參賽者採取肢體接觸多的打法,吹判真的很困難。
不要說業餘的,即使去看甲組的比賽,也可以看到女生比男生愛抱來抱去得多,
那女生的比賽就真的非常難吹。一下子就一堆人趴在地上抱球。
所以有時候要求裁判真的有一個底限。要給裁判一點自由度去控制比賽。
以前去大專盃,我們替補的或沒登錄的隊員很多愛在場邊叫。
但有關對裁判的抗議,老師都節制我們,只能由老師去反映。
那,裁判應該怎麼控制比賽呢?(不好意思充內行一下)
保持比賽流暢是裁判的任務之一。沒錯。但我不認為那是最重要的任務。
特別是,應該是在運動精神被維護的條件下才去強調的任務。
技術上,一場四十或六十分鐘的比賽,若要花十到十五分鐘去讓參賽者明確了解
裁判的態度和尺度,是非常值得的。
所以,如果比賽開始加溫了,氣氛變了,如果是我,就會開始強力取締小動作。
抱人、出拐子,兩分鐘。伸腿絆人,紅牌。諸如此類。
如果緊抓十分鐘,兩邊(或一邊)還要亂打,大家都要付出代價。
場邊的人叫囂太厲害,就罰場上隊長。兩隊都摃上,就暫停比賽。
會這麼想,也是經過許多次新生盃、台大盃的不愉快,甚至球隊練習賽的不愉快,
從痛苦中得到的心得。
有一次台大盃的樣子,我和古藤吹一場比賽。我讓古藤主導吹判。
其中一隊有幾位橄欖球隊的,但對手球不熟。常常在防守有空隙來不及的時候,
兩邊的人硬夾撞對方切入的球員。打得很粗野。
其實我們該吹的犯規都有吹,但沒有特別罰兩分鐘或給牌。
結果打到下半場,不知怎麼地(我在遠側沒聽到大家口頭上說什麼)
古藤,身為裁判,把哨子摔到地上說:「他xx的老子不吹了」
然後衝到六公尺線和球員打起架來。
瘦若小雞的我(當時啦)只好衝過去把牛一樣壯的古藤架住。
當下,我只好沒收比賽。
事後檢討,我們的尺度和想法太不明確了。我們不知道算是假設參賽者是
懂手球的人還是不懂手球的人。沒有用哨子指導他們尊重和遵守手球的精神和規則,
甚至期待我們比較消極的吹判法會讓球員自動收歛。
我想,我們當時是不對的。
記得另一次台大盃也有一場,有非校隊的球員對快攻的陳逸楠嚴重犯規。
那隻九命貓沒什麼事。裁判(忘了是誰)沒有特別重罰。
我想,裁判當時是對他覺得比較不懂手球的人吹得比較鬆吧。
但是下一球快攻陳逸楠就直接射守門員的臉。我知道他是氣不過了。
所以裁判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一定是要用嚴格的吹判法去實現自己的想法,
而不是用比較寛鬆的吹判法或是不一致的吹判法去夢想達成它。
要是結局是讓球員們或啦啦隊之間去以自己的方式「私了」,
那裁判就絕對是失敗了。
既然是來打手球,就是要嚴謹地按照手球的標準去進行。
不要讓球員以為厲害的人就是打得粗野的人(或反之),
也不要讓旁觀者(包括啦啦隊)覺得手球就像場粗俗的野台戯,
大家把它當做來發洩一下的場合。
希望如果我有空回去看比賽的時候,大家都已經能很嚴謹、
很注重運動精神地去享受比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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