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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沒有在隊版上寫東西了, 今天突然想將這半年來我在新竹服替代役的一些經歷跟大家分享, 雖然內容可能有些嚴肅甚至枯燥, 不過個人以為或許可以提供諸位學弟妹們做個參考。 在這個標榜民主自由的時代, 許多人都積極地保護自己的權利、主張權利並爭取權利, 這樣的訴求實無可厚非, 亦正是民主法治國家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落實。 然而,尚有另一與權利共存共生的概念卻往往為大家所忽略, 即所謂之『義務』。 其實嚴格說來, 上述『共存共生』的說法有相當的瑕疵, 因為義務應該是先於權利而存在, 亦即在主張權利之時, 應先檢視是否已然做好自己的本分,盡了應盡的義務。 『替代役』這種新的兵役制度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所認識? 一般而言, 替代役給人的第一印象除了『涼』、大概就是『爽』吧! 真的太常聽到諸如『現代當兵可以這麼爽』的言論。 不諱言的, 某些役男一開始即抱著打混摸魚過兩年的心態選服替代役, 因此服勤單位的共事伙伴以及長官難免對其工作態度頗有微詞。 然而面對一些直接相關或衍生的負面評價, 這些高學歷的所謂知識份子, 只覺得自己受到歧視、沒有得到應得的尊重, 卻忘了省思這些負面批評及對待是否其來有自, 是否係過去自己的不當作為所導致之結果。 他們關注的焦點是如何保障並主張自己的『權利』, 卻鮮少思及該如何克盡其職地盡自己的『義務』。 再者,關於應盡義務的範圍及界限, 每個人可能會因其主觀而有不同的設定; 然而生活在某一團體之中, 自然應該遵循建構該團體的規範及紀律, 豈能因為個人主觀甚而有所偏頗的認知來決定自己應盡的義務為何。 固然現在是民主社會, 個人的權利及意見均應獲得尊重及保護; 然而欲保障民主必須徹底踐行法治, 不能依法而治、依法而行, 『民主』不過存有其光鮮亮麗的美名, 實而淪為暴民或野心家滿足私欲的工具。 限於時間緊迫(有事要趕回新竹), 實在不能再寫下去, 就此擱筆, 期待聰明的學弟妹能看得明白而有新的體會及領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20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