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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篇由dsflower發表於ntu板,並被迅速刪文 現在的文字是我從討論區再貼回來的" (因為不知道該貼到哪個分類,姑且貼在樂活組的版面上 但其實是想讓全班都有機會看到) ============原文開始=============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 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 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 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 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 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 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 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 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 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 。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 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 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 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 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 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 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 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 要求中,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 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 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 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 ,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 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 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其他名單陸續確認中… =========原文結束========== 起初有興趣是因為看到了我們教授的名字, 接著我開始思考怎樣的文應該算「政治文」 我自己的想法是 大家想預防的政治文應該是偏向某一政黨,意圖挑起仇恨的文章 然而有必要因此完全防堵嗎? 若和政治有點關係便只能在少數幾個板討論,是否會遺漏掉很多討論機會? 另,和校園事務有關的界限應定在哪裡?像這種由學校教授發起的活動也可算在內嗎 無論如何,我覺得這也是大學進行公民參與的一種 不知各位的想法如何呢?希望不吝一起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6.88 ※ 編輯: pmtinameow 來自: 140.112.216.88 (11/06 00:25)
a855341:原文在PTT2 camduck 老師的版 11/06 08:56
pmtinameow:現在p2板上以及ntu板都非常熱烈 11/06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