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it (165cm長髮妹)》之銘言:
: ※ 引述《KlausChen (Diogenes)》之銘言:
: : 你有聽說過哲學系事件嗎?
: : 如果有興趣的話,等我回家我把相關資料貼上來(如果有人有性趣的話)。
: 到底花生啥事ㄌㄟ?蝦咪洗哲學系事件?請詳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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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馮滬祥在台大哲學系事件扮演的角色之一
發信站: 台灣文化資訊站 (Tue Jan 13 20:24:31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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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於 1985 10,1 蓬萊島雜誌特刊 --蓬萊島事件
本文作者 鄭清道
本文原標題 台大竟有這樣的學生--馮滬祥在哲學系事件扮演的角色
一九七二年,台大哲學系發生馮滬祥「職業學生」事件,馮滬祥是該
事件主角,此一事件使台大倍感政治壓力,陳鼓應、王曉波被警總約談
,哲四學生錢永祥被記大過,台大哲學系系主任趙天儀因「處理不當」
致下台,馮滬祥當時不過是一個研究所學生,以一個學生身分能逼迫台
大校方屈從壓力,弄得台大人心惶惶,系主任和教授遭整肅,馮滬祥是
不是身分特殊,已不問自知。
到底誰是「上峰」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四日,台大「大學論壇社」舉辦「民族主義」座談
會,會中台大哲學系副教授陳鼓應批評強國擴張主義」,並評及時政。
哲研所學生馮滬祥起而發言,說陳鼓應「專門攻擊政府的黑暗面」,並
暗示他有「為匪宜傅」之嫌。陳鼓應回說:「大家都知道你是職業學生
,有意見向你上級報告好了。」就這樣引起了所謂「職業學生事件」。
果然不出陳鼓照所料,「上級」不願坐視此事,馬上向學校方面施加
壓力,台大於十二月十三日即給陳鼓應一份公文要他澄清。繼之,十二
月二十一日,台大訓導處要求台大哲學系代系主任趙天儀「調整」(意
為解除)陳鼓應的導師資格,公文中提到此事「上峰曾令本校查報」。
值得注意的是,馮滬祥公然亂扣師長「黑帽」不必「查報」,而陳鼓應
以師長地位指責馮滬祥身分竟然有事,於此愈見馮滬祥背景之不單純。
訓導處不惜破壞校規
對於訓導處的要求,趙天儀加以拒絕,理由是依「台大導師制實施細
則」規定,導師是由學生自己選的,經「院長初核後轉送訓導處彙呈校
長核聘」,因此系主任只有推薦權,無解職權。但趙天儀此項處理,竟
然被台大訓導長視為「抗命」,其實系主任是接受校長、院長節制,與
訓導處沒有直接隸屬關係,台大訓導處為了馮滬祥一個學生,不惜破壞
學校體制與規章,顯然內情並不單純。
台大訓導處不祇如此,在此同時,又悄悄地將哲四學生錢永祥記大週
處分。錢水祥在「民族主義」座談會中,見「職業學生」一詞發生爭執
時,乃起立說了一句話:「對於職業學生所講的話我們不要聽。」其後
,錢生在給訓導處寫的一份報告上說:「馮君當時發言,既曲解陳鼓應
先生原意在,復羅織莫須有之罪名在後,且馮君類此行徑在前後所見已
數次,不僅有欠討論風度,並失去學生導師本份,生心中深感不以為然
,遂籲眾不可聽信馮君別有用心之言論。」訓導處接到錢永祥的「報告」
以後,忽然以「論荒謬中傷同學」為理,給錢生「大過一次」懲戒。
校外政治勢力明顯介入
當時趙天儀是錢永鮮的導師,也是哲學系的主任導師,依校規,訓導處
懲戒學生時應請導師及主任導師列席,錢永祥被記過,趙天儀事先不知情
,顯然訓導處此舉違反訓導規章,破壞導師制度,趙天儀乃提出抗議。隨
後台大召開懲戒委員會,會中曾有台大某一首長表示:「獎懲之事,要一
律公平,不能給人家這樣的印象,認為馮滬祥特殊,訓導及有關方面就特
別袒護。如果其他相類的個案也依例要求同樣的處置,問題就大了。」訓
導長俞寬賜對此無法答複,只說是「奉上峰的命令」,堅持要辦「毀謗」
馮滬祥的人,由此可知,要解除陳鼓應導師資格和懲戒錢永祥,純粹是來
自學校以外的政治壓力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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