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同學做選課參考:
臺灣大學歷史系大學部日間部課程標準(85至87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大學部修業期間為四年,學生至少需修畢128學分(不含體育學分),
始可獲得文學士學位。校訂及系訂必修必選之科目及學分數如下:
I. 校訂共同必修學分(全部必修,計需26學分,不含體育學分)
課 名 上學期學分 下學期學分 備 註
中憲與立國精神 2 0 大一必修。
國文領域 3 3 大一必修。
外文領域(含英文領域) 3 3 大一必修。
通識教育科目 共12學分 相關規定請參考通識課程表。
體育一~四 共4學分 大一、大二必修。
II. 系訂必修與必選課程(至少69學分)
一、必修:
課 名 上學期學分 下學期學分 備 註
史學導論 3 0 大一必修。
世界通史上、下 4 4 大一必修。
中國史一、二 3 3 大一必修。
中國史三、四 3 3 大二必修。
台灣史 2 2 大二必修。
史學方法論 3 0 大三必修。
第二年外國語文 3 3 見說明一。
二、必選:
課 名 上學期學分 下學期學分 備 註
輔助學科(必選一科) 3 3 見說明二,至少6學分。
中西史學名著 必選一科以上至少4學分
範疇課程 必選一科以上至少3學分 見說明三。
領域課程 至少20學分以上 見說明四。
III. 說明:
一、『外國語文第二年』為第一年外國語文之進階課程。可修習兩門各3學分以上
之半學年課程,但全學年課程僅修習一學期者不予承認。
二、輔助學科:必修一科,包括政治、社會、經濟、考古人類、人文地理、心理、
文化人類等學科。本課程不得與輔系或雙修科系之必修科目雙重承認,例如雙
修政治系必修政治學的同學,必須再另修一門政治學以外的輔助學科。
三、本系課程分為三大範疇:中國史、外國史、台灣史。同學應於所修主領域所屬
範疇外之範疇選修一門以上課程至少3學分,如修習台灣史領域者應再於中國史
或外國史範疇中修習一門以上課程。
四、本系鼓勵同學自六大領域課程中至少選修一主領域(滿20學分構成一主領域),
願意進一步選修另一副領域(滿16學分構成一副領域)亦所歡迎;二領域應屬不
同之範疇。所有課程均分為演講課、討論課、經典研讀課。前者通常為基礎課程,
後兩者通常為進階課程。
五、同學選課除必修、必選至少95學分外,其餘學分由同學依個人興趣自由在本系或
全校各系選修。
六、各領域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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