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History89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圖書館開辦校友借書及逾期罰款相關草案,請惠賜意見~~ 各位親愛的讀者,您好! 開放校友借書以及借書逾期罰款一直是大家關心的話題。 依據本校圖書委員會八十九學年度第二次會議決議將試辦校 友借書服務,及實施逾期罰款措施,並由圖書館研擬相關辦 法。我們歸納之前讀者的建議,並參考其他學校作法,草擬 方案如下,請大家惠賜意見。謝謝! 一. 開放校友借書 1. 說明 現行校友只能入館辦理不得借書,因此時有校友表示希望本 館能開放其借書權利,且目前國內多數大學皆已開放其校友 借書,以加強校友對母校的認同。而今日的在校生將是未來 的校友,因此,在考量本校師生讀者的權益之下,草擬辦法 如下: 2.校友借書辦法 (1) 校友借書須辦理校友借書證,校友持畢業證書、身份證、 脫帽近照一張,至圖書館填寫申請表親自申辦,並須繳交保 證金三千元及年費一千元。 (2) 借書證自辦證起一年內有效,借書證逾有效日期需重新辦 理新證並繳交年費,年費概不退還,保證金則於借書證繳回, 借書還清(如有逾期罰款尚須繳清罰款)時無息歸還。惟辦證後 至少需使用一年方得退證。 (3) 借書證如遺失補發,須繳交手續費二百元。 (4) 校友借書以五冊為限,借期十四日,不得預約,亦不得續借。 其他借書相關規定以本館借書規則為準。 (5) 校友如無借書需求,仍可選擇繳交二百元辦理校友閱覽證。 該證為永久有效,可自行刷卡入館閱覽,並可於非學期考試期 間使用地下自習室。 二.讀者借書逾期之處理 1. 說明 目前國內多數大學圖書館已採取逾期罰款措施,以遏止圖書逾期 不還情形,本館現行對於借書逾期未還之讀者,僅能以凍結借書 權利的方式處理,即讀者一旦有書未還,就不能再借其他書,亦 不能預約與續借圖書等。對於逾期館藏之催還問題,本館礙於規 定,一向以柔性方式(多次以書面、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處理, 但仍有部份讀者借書逾期不還,嚴重影響其他讀者的權益。 2. 逾期罰款辦法 (1)借閱圖書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如有逾期,即課以罰款, 於繳清罰款並還書後,方可借閱其它圖書。一般圖書每冊(件)每逾 一日罰款新台幣五元;限隔夜借閱之圖書每冊(件)每逾一小時罰款 新台幣五元。 (2) 逾期以實際開館日計算,其方式如下: A、一般圖書資料 a.逾期日數之計算以到期日(以本館電腦紀錄為準)之次日起算,逾 期日數以「日」為單位,不滿一日以一日計。 b.凡逾期三日內歸還圖書者,不予罰款;惟逾期超過三日之圖書資 料,則自第一日(即到期日之次日)起計算罰款金額,採累計制。 B、限隔夜借閱之圖書資料 逾期時數之計算以到期日(以本館電腦紀錄為準)之開館一小時後 起算,逾期計算以「時」為單位,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3)遺失圖書須向本館報失,並應於十四工作天內完成賠償手續,否則 除賠償該書外,另需繳納逾期罰款。 (4)教職員工離職,學生畢業、轉學、休學或退學者,務必清還所借圖 書,如有借閱圖書資料逾期罰款情形,並須繳清罰款,始得辦理離 職離校手續。 (5)逾期罰款辦法於實施日前三個月先行公告,圖書館並通知有逾期未 還圖書之讀者,須於三個月內還清逾期圖書,不課罰款。惟倘若仍 未歸還逾期圖書,則自逾期罰款實施日起,一律依系統計算之罰款 處理。 您對於上述開放校友借書及讀者逾期罰款措施有任何意見,敬請不吝賜告。 E-mail:tulcir@ms.cc.ntu.edu.tw FAX:23629860 -- 有翅膀的生物 朝向夢想飛翔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h88.s59.ts30.hinet.net